加入收藏| 繁體版
您好,欢迎来到减贫数据库!
也可查看:
(1868年12月11日于圣彼得堡签署)
本章首先介绍了我国有关非营利组织本身免税待遇的规定,其次介绍了我国有关向非营利组织捐赠的税收优惠,最后介绍了我国有关非营利组织免税待遇的总体评价及相关问题。
代表会议设立的奖项(1987年,里约热内卢)
黎巴嫩红十字会 1989年
医保待遇是医保制度保障功能与参保人权益实现的具体体现。伴随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医保待遇不断提升,后顾之忧在大幅度减轻,但因缺乏统一的医保待遇清单制度,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较大,待遇支付标准仍欠科学,对重特大疾病医疗的保障仍显不足。合理的改革取向是以切实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实现医保待遇公平为追求目标,制定统一的医保待遇...
本章介绍了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菲律宾、泰国、印度、荷兰、比利时、俄罗斯和我国台湾地区对非营利组织法定的免税待遇。
本章首先强调了享受免税待遇的非营利组织经费收支必须公开透明,其次介绍了美国和新加坡对非营利组织的有效监督机制。
资源分类
检索历史
下载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