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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环保NGO发展所面临的既有法律合法性问题,也有社会合法性问题,即社会公众的心目中、在社会的潜规则运作中所具有的合法性。本文通过对若干NGO的调查揭示其社会合法性的现状,显示那些没有法律合法性而拥有社会合法性的组织,也可以完好地运作。NGO通过专业化、做实事、资源整合、增进与政府的合作等途径提高自身的社会合法性,是自身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环境NGO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影响不断上升,规模不断扩大。环境NGO的努力促进了政府间的环保合作,提高了企业的环保自觉性和民众的环保意识,有利于推动GMS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同时环境NGO在GMS的活跃也给中国参与该地区经济合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环保压力。只有充分认识GMS环境NGO的双重影响并积极应对,中国与GMS国家的合作共赢才能迈上新台阶。
2005年,在德国米索尔基金会的资助下,“星星雨”通过一系列行业培训活动倡导、发起了心盟孤独症网络。截至2011年7月,心盟已经有130多家自闭症服务领域的草根组织成员,这些成员遍布全国各地。373396大家基于互信和共识,为了各成员自身、整个行业及社会利益,通过协商和契约的方式自发建立了这个联盟——自愿、自律、自主、自治的非营利行业联盟。
目前,留守儿童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论是政府、企业还是第三部门都采取了积极有力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效果不甚理想。本报告对留守儿童问题产生脉络进行梳理,厘清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并深入细致描述现实中各方主体的做法,通过对两个案例的深入分析,探索可推广借鉴的公益之路,以期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一点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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