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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背景下人民陪审员制度二元构造论我国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最重要最直接的形式虽然决策层抱着美好的愿望意图通过陪审这座桥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以陪审员的身份参与案件审判活动让普通群众协助司法见证司法掌理司法充分体现司法的民主功能可以更集中地通达民情反映民意凝聚民智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人民民主但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人民陪审员...
历经十余年的努力,上海社会工作教育和实务机构发展出一支较具规模和影响的社会工作者专业队伍,有力地满足了部分社会需求。上海社会工作事业尽管在全国起步较早,但现阶段仍然面临一些发展性问题,主要表现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总量不足且专业化水平偏低;社会工作机构的政府主导性强自主性弱;社会工作管理机构促进功能不显。为此,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管理体制,完善政府财政支持制度...
2003年,中央成立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2004年,中央发布《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为司法改革整体布局。目前,司法改革正在党的领导下深入调研并拟全面推进。本文汇集笔者针对司法改革之杂感与断想,集缀为“九章”,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本文介绍了近年来司法改革的主要进展,并对司法改革的未来进行了展望。
“法之不公,国必衰亡”,四川司法机关始终以践行司法公正为宗旨。全省法院、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审判、执行、侦查、监督职能作用,2013年至2014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201798件,审执结1069978件;全省检察机关2013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7270人,提起公诉57692人。有力地打击、惩治了各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
司法活动不仅要实现司法公正,还要借助权威这一有效的手段来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控制,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对社会控制来说,尤其对现代文明条件下的社会控制来说,大概没有什么比造就一个法律权威更有效和更经济的了。因为一个社会一旦树立起权威,那就意味着人们的行为不需太多的社会压力,就会趋向于理性的社会合作,在一定意义上说,现代社会控制的核心问题就是营造一个现实的法律权...
“社会主义”同“法治”一样,是一个更为抽象一般的概念,在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性质的问题上,同样需要凸现中国的主体意识,倡导一种中国视野。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提出要“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更明确地提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问题,并将其纳入了政治体制改革的范畴。自司法改革作为一项政治决策首次在党的文献中正式提出至今,已经过去10年。回望我国司法改革的10年历程,改革的大势发人奋进,改革的迂回使人犹疑,改革的艰辛更令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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