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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内容是确定补偿标准。本文根据环境经济学的效率准则和科斯定律建立了我国江河源头生态补偿机制的解释模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确定生态补偿标准的两种方法,即基于上游源区生态保护成本的估算方法和基于源区为下游提供水质水量服务的生态服务价值估算法。从以上两种估算方法计算出的东江源生态补偿标准分别为20.35亿元/年和15.87亿元/年。
本文回顾了东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与实践,认为基于发展机会损失下的生态补偿机制有悖于我国水资源属国家所有的基本国情是实践中导致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进展缓慢的根本原因。本文提出,应以水质资源有偿使用为着力点,通过“使用者向国家付费,国家向保护者转移”来实现对流域保护者补偿的新思路。
因源头区生态保护需要,国家将通过补助的方式将东江源头区居民的经济林转化为公益林。本文以东江源头区居民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对源头区居民进行直接问卷调查,调查居民的态度和受偿意愿,找出受偿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该补偿金额的现实合理性。同时,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公众意见,体现“公众参与”的思想。这对目前急需的生态补偿政策制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助于根据当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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