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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治理
关于印发淮滨县2015年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8  编辑:马一鸣

淮政办〔2015〕11号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淮滨县2015年深入实施全民技能

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淮滨县2015年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日

淮滨县2015年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

工程方案

为贯彻落实《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信阳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信政文〔2014〕45号)和《淮滨县人民政府深入推进淮滨县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5-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我县劳动者技能素质,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承接产业转移,推动产业集聚区健康发展,积极打造我县人力资源新优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富民强县目标和“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抢抓中原经济区、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和产业转移机遇,坚持“十路并进”(人社、教育、民政、农业、扶贫、残联、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共同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三改一抓”(改革单一的封闭办学模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建立多元投资办学机制;改革单一的公办学校经费供给体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抓好一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项目),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为动力,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质量、深化校企合作、抓好项目带动、实施高端引领,逐步构建我县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以更高质量的职业培训促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为着力推进“一个载体、三个体系”建设和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2000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370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人数达到1500人。

三、主要工作

(一)坚持“十路并进”,广泛深入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以“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质量”为目标,积极推动培训对象的广覆盖、培训类型的多形式、培训等级的多层次、培训载体的多元化,开展“送技能下乡进厂”活动,全面提升我县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

1.强力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助推城镇化发展。充分发挥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作用,以国家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的启动实施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百校百县”培训对接和“一人一技”培训活动,全力做好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社会各类培训资源,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范围,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使广大农村转移劳动力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中级职业技能,更多进入企业生产一线,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积极发挥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全年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4000人次。

2.强化企业在职职工培训,构建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结合我县产业集聚区和船业集聚区发展,根据企业技能岗位要求和职工提升技能水平的需要,推动企业建立职工长期培训制度,贯通企业职工职业成长渠道。鼓励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技术攻关等活动,提升职工岗位技能水平。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在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推动农业转移人员“转得出”、“进得来”、“落得住”,逐步实现向市民和产业工人转变。全年培训企业在职职工5000人。

3.持续抓好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技能培训计划,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以提升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能力、促进其稳定就业为目标,依托就业培训中心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面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全年完成失业再就业培训1650人次。围绕我县承接产业转移,经济结构调整对后备技能人才的需求,持续开展针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全年完成劳动预备制培训750人。适应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特点和需求,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工勤技能人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年完成培训700人。

4.大力加强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建设,打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紧抓全省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二期工程的重要机遇,大力加强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建设,整合优化职业教育资源,继续实施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依托淮滨县中等职业学校,以校企合作为突破口,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龙头,以各类职业教育为主体、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相互沟通的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2000人。

5.积极实施“阳光工程”,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以提高农民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目标, 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社会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骨干农民为重点对象,结合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重大项目,对种植业生产服务人员和畜牧、渔业生产服务人员等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现代化农业生产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和粮食产业化工程,以种植养殖、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实用技术为主,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现场培训和示范指导,重点对社会服务组织等从业人员开展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围绕农业产业集聚区和当地农业生产发展需求,对在农业领域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基础的中青年农民特别是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全年完成培训300人次。

6.实施“雨露计划”,提高贫困群众就业能力。实施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职业教育助学工程,引导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或一年以上职业教育的人数达到650人;实施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工程,全年组织600名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参加中、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升就业竞争能力和岗位发展能力;实施扶贫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围绕地方特色支柱产业或主导产业发展开展“一村一品”、“一户一业”的产业实用技术培训,重点选择规模化养殖、高效种植、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经济效益高、增收潜力大、有利于规模化经营的产业或专业,全年完成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培训300人,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就近就地培训200人,吸纳贫困村劳动力就业,使其增加收入,实现脱贫致富。

7.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多渠道宣传,保证退役士兵对培训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择优选择培训机构,健全教育培训统计、定期检查通报和奖惩制度,完善校企合作培训机制,根据退役士兵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建立分级负责、合理分担的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的专项补助或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培训正常需求。全年完成培训200人。

8.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完善残疾人就业培训保障机制。围绕满足残疾人的就业培训需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全年培训城乡残疾人650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200人,实现新增就业创业或增加收入400人,确保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70%以上,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生产技能和经济收入均有提高。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普遍获得就业服务,残疾人就业困难群体普遍得到就业援助。通过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贴、自筹等方式,完成5家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和1家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为残疾人就业培训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9.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在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中的组织、引领、示范、宣传作用。在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各类培训的组织与管理、监督与指导,引导与示范,提高全县公民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中的组织、宣传、带动、示范作用。通过各级组织的宣传、引导,使全县公民自觉参加各类培训,主动参与“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系列活动,提升公民素质。

(二)深化校企合作,持续创新培养模式。

1.健全运行机制。围绕我县产业集聚区发展需要,紧密结合我县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和造船产业等主导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态势,积极培育具有地方和产业特色的职业教育集团和技工教育集团,发挥集团的资源优势和带动作用。建立校企合作促进会、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等组织,统筹协调我县校企合作发展,引导、支持更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拓展校企特色合作深度。

2.创新合作方式。针对各类就业群体继续开展定向、定岗和订单式培训,推动“四个对接”实施(专业与产业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标准与企业用人标准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切实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满足县域经济发展和企业实际用工需求。积极探索引企入校、办校进厂、企业办校、校办企业等多种校企合作形式,强化企业对培训方式和培训结果的评价角色,推动实现职校与企业深入融合、共同发展。

3.加大支持力度。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和推动我县校企合作深入发展。继续实施职业培训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大力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继续实施“双百双向”计划,全面提高教师实践能力、教学水平和相关学历层次,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支持职业学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

(三)抓好项目带动,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加强项目管理。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进行项目申报。申报三空桥乡“泥叫吹”大师工作室和淮滨县“电焊工”品牌培训基地项目。推动各建设项目在完成培训任务、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效果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实施高端引领,推动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

1.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支持企业发挥首席技师在创新研发、技术攻关、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高端引领作用,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创办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动企业建立培训技师制度、新学徒制度和技能研修制度,健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引导企业建立首席技师薪酬等待遇奖励制度和加大对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进一步完善企业发展与人力资源配置保障培训服务平台的建设,形成企业发展与人才发展的良性循环。

2.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为竞赛服务。对在全国技能大赛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和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得第一名职工,按程序推荐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对市级竞赛的前三名按程序申报“信阳市技术能手”称号,获第一名的按程序申报市五一劳动奖章,取得决赛前六名的,可优先参加当年的技师考评。建立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以企业奖励为主体、以必要的社会奖励为补充的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开展“淮滨县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县委、政府授予“淮滨县优秀技能人才”称号,享受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有关待遇,并同时推荐申报“信阳市优秀高技能人才”。

(五)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能。

1.完善职业培训管理。以省统一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试运行为契机,加强对我县职业培训全过程管理和参加培训劳动者跟踪服务,推动我县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和培训补贴的网络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对承担政府补贴任务的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进行严格评审,规范认定程序和管理过程,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对符合条件并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培训机构主动向社会公示。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2.统筹使用各类教育培训经费。鼓励启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统筹试点工作,规范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督促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加大技能人才培养投入。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县政府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严格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补贴政策,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对职业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支持力度。

3.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全面推行执业职格证书制度,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获得职业培训补贴的必备条件和检验职业培训效果的主要标准,推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重点向产业集聚区企业和农民工拓展服务,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农村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尊重和保障企业用人、评价自主权,进一步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扩大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范围,大力支持企业建设内部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制度。鼓励企业在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向关键技术岗位的技能人才倾斜。支持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优秀技能人才提供体检、休假、疗养等服务,建立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等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是由省政府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把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来抓,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策措施,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县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将根据今年的任务,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度,明确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我县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取得实效。

(二)密切部门配合。县人社、发改、财政、教育、农业、扶贫、民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社会影响,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市局科室的对口衔接,分别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报经县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三)落实政策和资金支持。要全面落实省、市各项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根据我县产业发展规划、就业状况及企业用人需要,科学合理地使用分配职业培训补贴。省、市财政对工程建设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和安排引导资金等形式予以支持,县财政也要积极落实相应的项目配套资金,各项目单位要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安排必要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要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财政性教育经费、就业专项资金和教育附加费要向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倾斜。建立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与培训质量、技能鉴定、就业效果挂钩的绩效考评机制,参训合格学员以“代金券”形式发给补贴,提高政府购买培训成果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职业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和接受政府补贴培训的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对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府主导、人社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的督导调度,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坚持重在持续,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发展的长效机制。县领导小组将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不定期对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要把工程实施的重大意义、优惠政策、改革措施以及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公之于众,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工程建设和发展中来。要对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3日印发

内容时间:201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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