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整治“为官不为”、深化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为全县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提供过硬的作风保证,根据县督办督查局(实绩考核办)对有关工作督查通报的结果,按照《纳雍县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纳雍县从5月12日至5月17日对全县33名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召回管理。
此次召回管理采取集中教育培训方式进行。培训实行军事化全封闭式管理和考核鉴定,安排相应的军事训练课程。培训期间,参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由参训人员自行负责;参训学员不得请假,如有特殊事情确需请假的,两个小时以内的向跟班考核员请假,半天以上的须通过单位党委(党组)向县委组织部书面请假,县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准假。
培训结束后,每名学员交4篇学习心得、1篇学习总结报告、1篇个人作风整改落实计划。
培训要求各有关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及时与被召回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同时,做好被召回管理干部及工作人员的跟踪了解,确保召回管理成效直接体现到工作中。对拒不服从召回管理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内容时间:2016-05-1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院3号楼华龙大厦A/B座13层、15层 | 邮编:100029
联系人:王老师 | 电话:400-0086-695 | E-mail:database@ssap.cn | QQ:2475522410 | 您当前的IP是:
版权所有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京ICP备06036494号-6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507 新出网证(京)字0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