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卫生制度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而制定的,包括医疗机构的产权及其资金的筹集管理、主要任务和监督机制等各种规则的政策及法律体系;具体到1949~1984年,则指为满足农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而制定的,以基层党支部为领导,以集体经济为依托,以社、队医疗组织为机构,以在乡医生为主体,以防病治病为主要任务,以贫下中农协会为监督的具有社会主义集体性质的制度体系。
<<
王胜:史学博士,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市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河北省医改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与香港屮文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当代医疗社会史和口述历史。在《当代中国史研究》《中共党史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篇,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医疗社会史视域下的国家与乡村社会(1949~1979)”和多项省厅级课题,并参与撰写《河北省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水平的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