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协议》将国际社会对气候工作的注意力从“怎么做”转移到了应该“做什么”的问题上,该协议对“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进行了重新定义,并建议根据各国的能力进行责任分摊。如果要将减排行动扩展到全球范围,需要确立一个基准水平,各国根据这个基准水平来制定法律法规,对行动进行评估。气候变化多边会谈的重点也应该从确定各国的减排比例转为公平分配人类共享的排放空间,这样的处理方式避免了简单地将世界各国分成两组来解决气候问题,还能改变世界经济和人类活动的方式。对所有国家而言,资源的使用方式都应该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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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kulSanwal:Mukul Sanwal,联合国环境协会和联合国气候变化秘书处。本文为作者个人观点,与其所在机构基本观点无关。本章由王文军,刘长松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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