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对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机制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关于合作社的“三会”制度,绝大多数的合作社会召开成员(代表)大会,超过80%的合作社都会召开理事会,不足50%的合作社会召开监事会。“三会”的表决方式大都是“一人一票”。现实中大部分合作社的治理结构、产权安排、收益分配已逐渐偏离经典的合作社模式。合作社逐渐成为大股东管理、大股东控制、大股东获利的组织,这将降低成员对组织的信任度和忠诚度。大部分的合作社对农户入社都是有一些具体要求的,如以土地、资金或农机等生产要素入股、将全部产品销售给合作社等。
<<
史冰清:云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2005年获南京农业大学学士学位,2007年和2010年分别获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和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农村政策、合作经济等。近年来在《中国农村经济》《民族研究》《中州学刊》等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出版著作(含合著及参编)10余部。获云南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