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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的农村,在银行、信用合作社、合作金库等现代金融机构建立之前,农户借贷网络主要由四个渠道构成:一是私人借贷,如亲友与熟人的无息或低息借贷、私人高利贷;二是典当;三是村镇的商户;四是互助会,如各种形式的钱会。银行、信用合作社、合作金库等现代金融机构兴起后,农户新增了借贷渠道,但借款金额有限。总体而言,20世纪30~40年代,私人借贷渠道是农户借贷的主渠道...
1984年,中国政府废除了人民公社体制,农户再度成为生产经营的主体,农户的融资活动日益活跃。伴随着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农户融资渠道日趋多样化。农户的借贷网络中主要有六条借贷渠道:一是传统的私人借贷渠道;二是国家银行及农村信用合作社渠道;三是钱会渠道;四是农村合作基金会;五是集体经济组织;六是新兴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机构...
从1958年到1984年,中国农村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农户不再是独立的生产单位,不再为生产经营融资。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经济的主要信贷资金需求方是集体经济组织,为扩大生产经营而借贷。虽然农户也是信贷资金的需求方之一,但农户几乎全是为了满足生活性需求而借贷。农户的借贷渠道更加单一,大体上看,有三个借贷渠道:一是正规金融机构如国家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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