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繁體版
您好,欢迎来到减贫数据库!
本文认为,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分担责任机制,将农业生产、村民生活污染整治由政府担责向市场主体分担责任推进,政府自身首先要承担好农业生产、村民生活污染治理公共服务供给保障责任:一是要切实承担提高环境质量责任,健全以河长制为代表的环境问责制度;二是要切实承担使污染产生者充分配合实施环境治理措施的责任,完善污染产生者配合实施环境治理措施绩效考评政策;三是要切实承担农...
本书采用实证分析、实地调研、实体分析等方法,剖析政府承担责任机制及其失灵之处;研究目的为探究将农业生产、村民生活污染整治由政府担责向市场分责推进之对策。结果表明,政府承担双责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农业生产、村民生活污染治理公共服务生产效率缺乏保障。为此,本书认为,当前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分担责任机制时,政府不仅要切实承担农业生产、村民生活污染治理公共服务供给保障责...
本文采用案例分析法和政策文本分析法,剖析了市场主体担责积极性不高和不实的原因,并提出了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担责积极性并确保市场主体落实约定责任之具体措施。本文认为,要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承担农业生产、村民生活污染治理公共服务生产责任的积极性,政府首先要完善农业生产、村民生活污染治理公共服务市场化机制,其次要完善农业生产、村民生活污染治理产业扶持政策设计并提高扶持政策...
本文依据公共经济学有关理论,结合实践活动,剖析了市场主体分担农业生产、村民生活污染整治责任机制,采用了实地调研法分析市场主体分担责任机制运行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该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将农业生产、村民生活污染整治由政府担责向市场主体分担责任推进对策。
本文探讨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区域市场、宏观经济的分层次调控与区域市场两大问题,并认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区域市场体系,关键的问题是建立各具特色的省际区域市场。
本文首先论述了为什么宏观经济调控必须分层次,接着分析了区域市场与分层次调控的关系,最后提出了要建立省际区域共同市场。
如果说人们交往或交换的核心体现的是社会整合,那么市场并非一个纯粹的经济系统,不可避免地要与特定的社会产生制度性关联。作为制度,市场是不规则的空间分布,从而表明市场远非一个同质整体。对市场的理解,一方面是具体的商贸活动,以及区域社会内不同目的和服务种类的市场;另一方面是对活跃在市场中的人和关系的把握。市场不仅是经济活动场所,也提供了社会交往空间,对移民的意义尤...
笔者现在考察的这个市场坐落在华北平原的东南部——河北省GBD市(原名XC县)的BG镇,人们通常又把它叫作 “BG 市场”。在笔者看来,BG市场的生成实际上说明了市场,或者某种新的、与其母体环境相异的经济制度得以诞生的条件。从BG的案例中,笔者看到此类条件至少有以下三个。第一,在一个经济和政治高度集权的社会中,各级行政区划的交界处最易形成权力和控制的盲区,因而...
资源分类
检索历史
下载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