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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环保NGO发展所面临的既有法律合法性问题,也有社会合法性问题,即社会公众的心目中、在社会的潜规则运作中所具有的合法性。本文通过对若干NGO的调查揭示其社会合法性的现状,显示那些没有法律合法性而拥有社会合法性的组织,也可以完好地运作。NGO通过专业化、做实事、资源整合、增进与政府的合作等途径提高自身的社会合法性,是自身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本文主要介绍了国际NGO组织在中国的环保活动。由于中国庞大的人口总量和高速发展的经济,中国的环境保护问题早已超出国界,成为全球环境问题的组成部分。中国政府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对环境保护做出了重要的承诺并履行国际义务。与此同时,各种国际组织也积极地参与到中国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过程中。从20世纪80年代初,国际鹤类基金会(ICF)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的代...
非政府组织(NGO) 在中国分为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的NGO,都有政府或相关的民政部门进行管理,这类NGO成立的时间普遍较早且具有“半官方” 的特色;另一种是由纯民间的人士自发成立的草根NGO。任何一个政府,都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而草根NGO在解决社会问题方面,所表现出的强烈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灵活性,处在一线服务的鲜明特点, 为解除社会矛盾,缓解政府...
“分劈”,是这里使用的一个自造词。其含义是指,NGO将政府的功能拿过来一部分,但却不与政府合作,最终导致国家的功能与权威纵向分裂,产生了诸多相互独立的功能主体。合作与此相反,是指将NGO纳入国家的功能与权威体系中。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问题:NGO的功能兴起,是在产生“分劈”作用,还是在产生合作作用?这一问题的背景是,中国历史上一直的模式是,社会力量兴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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