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弘扬法制精神。8月22日,是彝良县洛旺乡的赶集日,彝良县法院到洛旺乡巡回开庭公众审理村民非法持有枪支一案,给当地的人民群众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律课。 乡政府院坝内围满了群众,严肃的庭审现场上,法官正在审理,一位70多岁的年迈老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我没有文化,人也老了,家里的枪支是父亲去世时留下就一直放着,我不知道是犯法。”老人回答着法官的质问,虽然自己不知道属于违法,但他已确实因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而触犯法律,成为被告,被审理判处。
洛旺乡洛旺苗族乡位于彝良县东北部,全乡共有7329户31251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7328人,占总人口的23.4%;苗族人口7130人,占总人口的22.8%,是边远贫困山区少数民族乡。由于受经济发展滞后大环境的影响,受知识教育局限性的束缚,贫困山区信息闭塞,群众思想观念陈旧,很大一部分人法律知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会导致犯法却不知法,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人生悲剧。 通过这次的巡回开庭公众审理,给当地人民群众带来了深刻的教育意义,通过结合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宣讲、判后答疑法律咨询等,极大程度的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倡导群众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内容时间:20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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