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绥滨县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的保险保障,提前开展了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在春耕之前,针对2015年未能及时参保的农村贫困人口及已参保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二次参保,(其中已参保的农村贫困人口再次参保,一旦发生赔付,保险金额将累加或双倍给付),争取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小额扶贫保险,为广大农村贫困群众解决后顾之忧。
农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磕磕碰碰。一旦发生了意外伤害,对农民群众的身体、心理和经济压力都很大,对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因意外伤害返贫的案例时有发生。2015年,绥滨县按照“政府参与+专项扶贫+公司让利+贫困户参与”的模式,在全县农村贫困人口中选择承保年龄在16—65周岁的家庭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人群,开展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工作。全县共有2.6万农村贫困人口参加了农村扶贫小额保险。截止2016年2月29日,共发生76起意外伤害理赔案件,其中意外死亡11人,意外受伤 65人,为参保对象直接赔付金额47.29万元。小额扶贫保险为贫困人口在意外伤害发生时撑起来一把绿色保障伞。
内容时间:201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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