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持续加大“人、财、税”扶贫力度,充分激活村集体经济发展动力,确保2015年全县无集体经营性收益的村减少30%,年收益5万元的村达20%;2016年全县“空壳村”减少70%,年收益5万元的村达50%;2017年底全面消灭“空壳村”,年收益5万元的村达80%。
加强人才支持。泗县县委、县政府注重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从致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中,把懂经济、善经营、会管理、谋发展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班子。面向大学生村官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探索创业有成人士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实现辐射带动、组团发展、共同富裕。加强对村干部、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稳步提高村干部待遇和保障水平。
加大财政扶持。结合美好乡村建设,今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增量和增幅在全县前十名的村。结合实施扶贫整村推进,县直各涉农部门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扶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各乡镇、开发区结合实际情况,拿出一定的扶持资金,专项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
加大税收政策扶持。对村集体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征营业税;农业生产单位销售自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与国家指定收购部门订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征印花税。
内容时间:2015-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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