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繁體版

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减贫研究数据库!

  • 全部
  • 图书
  • 报告
  • 图表
  • 资讯
高级检索
热词推荐:

5年脱贫7000万,时间紧,任务重,精准扶贫是关键!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5年脱贫7000万,时间紧,任务重,精准扶贫是关键!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5年脱贫7000万,时间紧,任务重,精准扶贫是关键!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减贫成绩
中共石台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05  编辑:崔月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巡视。2018年2月8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委第五巡视组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县在“党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建设缺失,组织生活不规范”、“管党治党宽松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3个方面存在的9项、27个具体问题。县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巡视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将27个具体问题整改任务细化为141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27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但仍须长期坚持的21项,基本完成整改的6项。141条整改措施中完成整改134条,完成率95%。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端正态度,增强政治自觉。收到巡视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李锦斌书记在省委“五人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相关县委常委和不是县委常委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县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县委书记切实扛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和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主动担责、对号入座、积极认领,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要求,坚持立行立改。先后5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石台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一手抓整改方案制订,一手抓反馈问题整改。出台了《中共石台县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县委巡察、选人用人、意识形态3个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每一个具体问题整改都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动对标对表,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制订整改工作子方案,对整改工作不等不拖、能快则快,对整改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县委从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抽调专人组建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协调、跟踪督办和落实工作,确保巡视整改全方位、无死角,

  (三)细化措施,强化督查督办。县委把巡视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巡视整改工作周调度机制,县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调度会议推动工作落实。县委主要负责同志逢会必强调巡视整改工作,对巡视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解决办法。县纪委(监委)根据县委安排,在集中力量优先办理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的同时,注重强化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对整改工作中消极对待、不担当不负责、不听指挥、不服从安排的,一经发现将严肃问责。同时,建立整改工作管理台帐,实行“全程挂单整改制”,坚持没有整改的绝不放过、降低整改标准的绝不放过、整改不及时的绝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绝不放过,做到“交账清、对账准、销帐明”。

  (四)统筹兼顾,注重整改实效。坚持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兴县、产业强县”战略,扎实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年”、“招商引资突破年”、“旅游发展提升年”活动,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来体现巡视整改的成效。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按照科学、依法、务实的要求,对有关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制度92项,正在制定的制度12项,着力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整、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真正使巡视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得到优化,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突出执纪重点,认真办理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

  对巡视组交办14件问题线索(其中了解关注类7件、参考类7件)优先办理、逐条核查,严格对照党纪条规,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已全部初核结束,立案审查10件14人(其中,结案1件,给予党内警告4人、开除党籍1人),诫勉谈话4件5人。

  三、压紧压实责任,扎实推动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

  (一)党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针对“贯彻上级部署不及时”问题。一是针对“2016年8月和10月,省发改委先后部署调减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指标,石台县都未及时研究报送,直到12月再次催报后才匆匆上报调减指标”问题,责令时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改委)向县政府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县政府对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改委)进行了通报批评,县纪委对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委主任诫勉谈话。针对“2016年8月国家出台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石台县直到2017年9月才制定相应实施方案”问题,县委对县政府分管旅游副县长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县旅发委党组向县政府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由县政府党组对县旅发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将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情况纳入2018年度县委综合考核和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同时,县纪委监委将贯彻上级部署不及时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内容之一。三是根据《石台县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石台县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奖励暂行办法》,制订了2018年旅游精准扶贫工作目标,将其列入年度全县旅游发展行动计划,加快优秀旅游乡镇、乡村旅游示范村和星级农家乐的培育。印发了《石台县旅游发展提升年活动方案》,着力在各乡镇开展旅游富民“五个一”工程(培育建设一个乡村旅游点,建设一个省星级农家乐,成立一个乡村旅游合作组织,举办一场有规模、有影响的旅游节庆节事活动,开展一次农家乐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推进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工作不断深入。2018年安徽省乡村旅游扶贫工作现场会在石台县召开。四是对照政策依据和标准,加快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将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提前至2017年实施,确保省下达我县“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在2018年6月底全面完成。五是县发改委、县旅发委党组围绕作风建设从思想深处找原因,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排查类似问题,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对照检查,认真剖析问题根源,深刻汲取教训。六是召开县委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剖析根源,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落实政策有偏差”问题。一是责成时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改委)向县政府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二是县政府对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改委)进行通报批评,对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委主任诫勉谈话。三是修订了《石台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导意见》,加强项目管理,严控建设面积,坚决杜绝举债建房再次发生。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剖析根源,汲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推进工作不扎实”问题。一是县委对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出台了《石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细则》,对2017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信息开展了“回头看”,基本信息不准确或更新不及时的220户,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成。县扶贫办会同七都镇对“启田村开展贫困户动态调整时,未经深入调研,就研究调整退出12户贫困户,后经核实有5户没有脱贫”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经过村两委帮扶和其自身努力,这5户通过省脱贫攻坚评估组验收已脱贫。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围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各乡镇再次开展全面排查,没有发现类似情况。三是建立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通报机制,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四是认真落实2017年7月省扶贫办、省财政厅通报和约谈整改要求,出台了《石台县财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项目预审等管理程序,同时,督促各乡镇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对需要实施的基础设施类项目加快前期工作,确保达到初步设计标准,一旦批准项目实施,能够尽快建成达效。五是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坚持每天调度通报,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将2018年任务提前到2017年实施,确保省下达我县“十三五”时期易地搬迁任务在2018年完成。六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坚持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成因,认真汲取教训,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不够有力

  (4)针对“统筹发展的能力不强”问题。一是认真开展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完成了6个课题调研任务,并于3月8日上午召开大调研大讨论务虚会,围绕石台发展短板,集思广益。二是持续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系企业制度,明确一个企业由一名县级领导和一个部门联系。目前,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县级联系领导均到所联系企业现场调研,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年活动,坚持一线调度、刚性调度、考核调度制度,落实好县级领导联系调度重点项目,持续推进38项重点项目建设。G3W德上高速、S358、G530石台段和启黄路改造工程即将开工建设。四是实施招商引资突破年活动,坚持县四套班子带头讲招商、谋招商、抓招商,组建8个乡镇和4个县直专业招商小分队,重点围绕全域旅游、大健康、富硒农业、生态工业等外出招商,规定乡镇专业招商小分队每月外出招商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县直专业招商小分队每月外出招商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对重点招商项目实行县级领导联系制度,对项目全过程各环节提供“保姆式”服务。五是开展旅游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全域旅游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推进旅游景区提升、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旅游产业融合、全域智慧旅游信息化、旅游品牌创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旅游营销推广、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快形成全域旅游空间布局,努力打造全域旅游目的地。六是积极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深入开展“四清四实”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同时,组建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七是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安排2000万元旅游发展转型资金和300万元科技扶持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断提高财政自给率。八是重点围绕巩固扶贫成果、生态建设、乡村振兴、旅游及大健康产业发展等方面,谋划储备并分批推进一批重大项目。首批总投资166亿元的风能发电、县城雨污管网建设工程等8个重大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5)针对“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问题。一是调整充实了石台县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出台了《石台县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加强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及露天焚烧污染防治。目前,县城170户餐饮业中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166户,余下4户属棚改户准备拆迁。新开餐饮店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采取环评备案制,目前已有141户餐饮店办理环评手续。三是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从源头控制污染。完善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矿区道路扬尘,有效控制矿山废水污染,加强矿山开采废石监管,做好废弃裸露矿山复绿工作。目前,对全县6家矿山企业重点监管,关闭1家,1家创建达标,1家正在创建,1家到期延期关闭,2家采矿证到期不再延续关停。四是组织开展了省道S325、S221道路施工扬尘、城区道路扬尘及渣土运输、混凝土搅拌企业扬尘专项整治,全面落实防尘抑尘等措施,增加道路清扫和洒水频次,实行早、中、晚三次清扫洒水;对禁燃区内10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小锅炉,淘汰7台,停用1台,对2台实施了煤改气。加快城区燃气工程建设,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已完成主城区13公里管线安装、650户通气。五是组织开展垃圾污染集中整治行动,采取PPP模式投入运营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清理了陈年生活垃圾512.6吨、建筑垃圾891吨、其它杂物80.95吨。出台了《石台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石台县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完成了1个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和80台生物质用气化炉。六是整治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隐患,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层层落实环境应急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黄标车淘汰专项治理,县城区79辆黄标车已淘汰40辆、注销39辆。七是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举报案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100余家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6起,行政处罚6起,罚款13.6万元,下达责令整改通知5件。从2018年3月5日起实行县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措施。全县禁养区内18家畜禽养殖场,已关停16家,余下2家已签订搬迁协议、正在处理存栏家畜。八是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减少因为工程建设带来的环境破坏。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强化对环境保护的验收工作,做到环境保护验收通不过,竣工验收不通过。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之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提出防治措施和对策。截至2018年2月底,我县PM10、 PM2.5日均浓度平均值分别为60和45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比较(2017年2月PM10、 PM2.5日均浓度平均值分别为72和56微克/立方米),分别下降了16.7%、19.6%。

  (6)针对“首位产业层次不高”问题。一是县委对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县长和县旅发委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责令县旅发委向县委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二是完善全域旅游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全域旅游工作调度推进机制,完善全县旅游智慧平台建设,完善旅游统计体系。三是全域旅游规划编制已经完成,待专家评审。出台了“石台县旅游发展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将2018年定为全县旅游发展提升年,按照优质旅游发展要求,以大力发展全域旅游为抓手,全力实施旅游体制改革创新、旅游景区建设提升等十大工程,推动旅游业由“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构建新型旅游发展格局。四是针对“2个4A级景区分别被省旅发委提出警告和严重警告”问题,出台了《石台县4A级旅游景区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并根据工作方案开展调度检查4次。同时,发挥县旅游发展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景区景点加大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鼓励旅行社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全年开展营销活动30场次以上,支持乡镇或行政村开展节庆节事活动不少于20次。目前,开展营销活动1场、节庆节事活动10场。

  3.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

  (7)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了《中共石台县委工作规则》,明确县委常委会一般每月召开2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确保全年实际召开县委常委会次数不少于24次。二是制订了《中共石台县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实施办法》,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强化县委常委会自我监督力度,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点内容,认真查摆,扎实整改。三是将民主集中制教育纳入《中共石台县委中心组2018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召开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民主集中制有关规定。四是制订了《中共石台县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五是依据《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对中标价分别为4247万元、1838万元的2个BT项目进行专项核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六是加强对BT项目回购资金清算审核。严格依据项目审计报告结合BT项目合同对项目回购资金进行清算,对提前支付的回购资金计算投资收益时,按支付的时间分段扣回计算投资收益基数,投资收益计算周期只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计算,超工期的周期不予支付投资收益。目前,城东区、蓬莱路安置房BT项目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通过竣工决算审计,县住建委聘请安徽亿川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建设利息进行测算,依据测算结果对项目进行结算,具体结算情况:项目总投资审定价为5133.6232万元,应付利息894.919424万元,扣除提前支付资金利息145.244445万元,实际支付利息749.674979万元。交通换乘中心BT项目参照上述模式正在整改,6月底前可完成清算整改。七是严格专项资金财务核算,坚持将专项资金账目与日常经费账目分开,实行专人、专账核算管理。八是项目业主清算的回购资金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将审计结果报送县政府,经政府会议研究后安排资金,并依据BT合同约定的回购期将资金拨付到项目业主,项目业主按相关程序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投资方。

  (8)针对“议事质量不高”问题。一是修订了《中共石台县委工作规则》。从制度上保证议事和决策的规范化。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县委常委会议制度的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县委常委会议题收集、审核、确定的程序。三是严格执行《县政府工作规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有关工作通知》相关规定,严把议题审核关,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进一步规范政府会议议事程序。

  (9)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问题。一是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2018年度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2018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及时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工作的通知》,在全县组织系统开展“感悟十九大微心语”征集活动,历时2个月、创作心语120余条,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辟了十九大精神学习专栏,开办了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外人士十九大精神培训班6期,组织文艺工作者到企业开展十九大精神宣传文艺演出,通过电信“ITV”宣传十九大精神,全县上下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精神氛围进一步浓厚。三是坚持从县委带头、从常委严起,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县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四是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石台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六项清单》和《石台县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应对处置工作方法》,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机制,确保每年对下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督导不少于2次。五是成立了新媒体发展协会,制定了《石台县新媒体发展协会章程》、《石台县新媒体发展协会自律公约》,印发了《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网络秩序,有力地净化了网络环境。

  (二)党的建设缺失,组织生活不规范

  4.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10)针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二是严格执行《党建领导小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月15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2018年宣传思想、组织、统战等工作。就“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多年来没有召开过会议”,责令时任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对照检查,责令时任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三是就“县政府党组2013年以来没有研究部署过年度党建工作”问题,责令县政府党组向县委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县政府党组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府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印发了《县直机关基层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方案》,在全县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开展“灯下黑”和“宽松软”专项治理。四是对时任县直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责令其向县委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2017年10月份,对县直工委书记进行了调整。五是严格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全面推行机关党建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强化县直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人职责,2018年2月28日县直工委书记就抓基层党建情况向县委进行了述职,查摆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了下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实行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坚持每季度向县委组织部汇报一次机关党建工作。加大党建考核力度,提高党建在年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综合考核中的权重,由15%提高至50%。加强平时工作督查,实行月抽查、季调度、年考核工作制度,召开了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1-3月份,共抽查了全县49个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了通报。

  (11)针对“未按规定设立党组织”问题。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县妇联、科协、团委等单位设立了党组。二是按程序恢复成立了县农委党总支。三是对时任县农委党组书记、总支部书记和时任县直工委书记进行约谈,并责令时任县农委党组书记和时任县直工委书记向县委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的通知》,对全县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发现设置不规范的3个村、4个社区,已按规定重新设置。

  (12)针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村党组织和村党组织书记职责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工作职责。二是出台了《关于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规范组织生活记录,健全完善组织生活台账。三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通知》,实行党员活动日签到制度,将党员参加活动日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四是加强工作督查,每半年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对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不力、党内组织生活不正常的基层党组织,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由各党(工)委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五是严格落实《石台县2014—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认真分析了全县农村党员结构情况,及时上报了2018年党员发展计划,提高农村发展党员比例,将党员发展计划向农村倾斜,把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范畴。六是对丁香镇2013年—2016年发展的党员档案全部进行核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其中,2人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4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及时在全县予以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反思、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把发展党员程序关、审核关和质量关,不断提升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水平。七是迅速组织全县8个乡镇党委和县直工委就党员发展工作存在问题进行全面自查,限期予以整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加大对党员发展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程序规范。

  5.组织生活不严肃

  (13)针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县直工委对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发改委、供销社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仁里镇党委对仁里镇机关党组织书记进行了约谈,责令其向上级党(工)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在全县予以通报。将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供销社、仁里镇机关党组织作为2018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从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是把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作为日常督查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党员领导干部,当年不得参与各类评先、评优。

  (14)针对“活动开展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县直工委对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公管局、县委老干部局、县旅发委等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县委组织部对矶滩乡、大演乡党委书记进行约谈,责令其向上级党组织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在全县予以通报。将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公管局、县委老干部局、县旅发委党组织作为2018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二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从严抓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三是制定了《关于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组织生活记录,健全完善组织生活台账。四是加强工作督查,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各党(工)委不定期深入全县各级党组织,实地检查指导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一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视情节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五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成员参加和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18名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参加指导乡镇和部分分管部门民主生活会。六是实行民主生活会督导制度,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县直工委对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督导组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从严把关、认真点评,按程序按规定开好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七是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党务工作者信息库。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分级每年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及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党建工作业务水平。

  (15)针对“党建资料弄虚作假”问题。一是责令县政府党组向县委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对照检查。二是县委组织部对县水务局、县经信委、县总工会、县档案局时任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责任人共10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县直工委对上述单位党组织在全县予以通报,将县水务局、县经信委、县总工会、县档案局党组织列入2018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治。同时,责成时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人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出台了《县直机关基层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四是着力抓好党组织书记带头人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召开了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进一步提升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每年安排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党建业务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目前,2018年所属党组织书记党建业务培训班方案已制订,拟在4月份召开。五是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指引,以创建达标(示范)党组织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六是加大对党建工作指导和督查力度,定期到所属党组织指导、督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6.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严格

  (16)针对“干部考核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重新修订《石台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从严从实抓好干部考核工作。二是针对“县直某干部长期不上班经商办企业,‘吃空饷’、未经批准擅自出国,但其考核年年称职”问题,责令县委组织部向县委做出了深刻书面检查;县纪委对该干部予以立案审查,现已进入案件审理程序,查实该干部违纪所得43.3819万元,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17)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干部工作“四案”精准规范管理。已完成全县8个乡镇、3个管委会、68个县直单位的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基础信息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综合研判,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二是修订了《县管干部个别提拔、平级重用和平级交流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三是2018年1月24日,召开了干部选拔任用考察人员培训会,严格按照干部知情度、关联度等确定民主推荐范围,严肃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

  (18)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了《石台县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二是加大科级干部轮岗力度,对全县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科级干部进行摸底。目前,正分期有序予以交流调整,现已完成交流调整6人。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县开展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对8名科级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人员启动了查核程序,立案6件6人,诫勉谈话2件2人。五是加强企业注册登记人员的登记审核,尤其是身份审核,对不符合注册登记的坚决拒之门外。六是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上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的通知》,在全县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逐一审查各单位在编人员在岗情况,其中,1人由县纪委立案审查并追缴违纪所得43.3819万元、诫勉谈话2人、函询31人。目前,除14名患病治疗请假外,其他人员均在岗在位。七是从“吃空饷”和“发空饷”双方面着手,严格惩处措施,完善防范长效机制。出台了《石台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八是充分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落实监督措施,严明组织纪律,全县164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除4人病假、2人事假外,其他人员按规定全部在岗在位。

  7.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9)针对“责任未压实”问题。一是印发了《石台县2018年度主体、专题培训班计划》,共计划举办主体班10期、专题班15期,培训对象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基层党组书记等,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着力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一岗双责”履职能力。二是制定了《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中共石台县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三是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党委(党组)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和分值,加大考核权重。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评定参照依据,作为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制定了《石台县落实“两个责任”报告谈话制度》,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五是认真落实县委巡察机构“三定”方案,完成了巡察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配备,纪委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编制由原来30名增加到72名。六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县委常委会议制度的规定》,坚持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察工作。严格执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县委“五人小组”在巡察报告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听取巡察情况汇报。

  (20)针对“压力传导递减”问题。一是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双报告制度》,传导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制定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与方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重点领域、重要时间节点,注重发现问题线索。二是在历次清理治理基础上,县纪委再次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并成立石台县干部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甄别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共对全县1594名干部职工及276名科级干部配偶、子女及配偶进行了排查。县甄别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报送的自查自纠材料进行汇总、甄别核实,初步发现4名在职职工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目前,县纪委正在进一步核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三是在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再次签订不在行业协会和学会兼职承诺书。对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责令其向县委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对其他行业协会兼职情况进行再次摸底排查。经摸排,全县各行业协会中,均无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离)休人员在行业协会兼职现象。

  (21)针对“重点领域监督制约不力”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涉农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2017年,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13起,处分21人、问责24人。并对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中发现的扶贫项目建设未安排监理问题、对环保督察移交的问题进行了问责。二是严格督促乡镇落实村财乡管制度,对失于监管出现问题的乡镇,将严肃问责。三是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村级收支管理,强化对村级收支监管,村集体各项收支必须及时足额入账,严禁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加大村级财务审计。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切实提高村监委工作积极性,发挥其监督作用。同时,结合即将开展的村“两委”换届,对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提出指导意见。四是3月15日,县纪委牵头召开相关部门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要求县财政局、县农委、县扶贫办等部门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严禁利用涉农项目套取财政补助资金,严禁村干部在本村承包工程项目建设。针对扶贫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县纪委监委与县扶贫办等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建立了扶贫领域相关制度机制。五是把“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列入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考核内容,并印发《石台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18年工作要点》《石台县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石台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六是注重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依托县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方式,方便群众举报。2018年一季度已通过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共受理反映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件44件,占信访件总数的31%。七是强化问责力度,以《池州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石台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为依据,制定印发《石台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联席会议制度》,从严从快核查问题线索。加大对扶贫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问责力度。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查处持续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有力震慑。八是充分发挥巡察利剑的作用,围绕脱贫攻坚开展巡察。结合池州市委开展的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对全县8个乡镇35个重点贫困村分2轮开展巡察,目前第一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已于3月下旬完成进驻。

  (三)管党治党宽松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8.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22)针对“聚焦主责主业不够”问题。一是再次印发文件明确要求纪检干部聚焦主责主业,并开展督促检查。二是对仁里镇、丁香镇、仙寓镇、矶滩乡4个乡镇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约谈,上述4个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三是结合全县派驻纪检组改革完善纪检组长分工,明确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及工作人员不参与派驻单位党组分工,专事纪检监察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受县纪委监委领导,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对县纪委监委负责。四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印发了《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计划》,制定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与方案,特别是针对重点领域、重要时间节点,注重发现问题线索。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和巡察“利剑”作用,注重发现问题线索,提高成案率。2017年,通过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16件涉及22人(其中,书面检查2人、给予诫勉谈话10人、党纪处分4人、立案审查6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检举控告信访件94件次(其中,重复件22件次、初核72件次,转立案8件),成案率11.11%。六是完成了县委巡察机构设置,制定了2018年县委巡察工作方案,全年共巡察乡镇(单位)16个,目前,第一轮巡察工作已启动。七是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增加2个纪检监察室,充实案件查办力量。

  (23)针对“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制定印发《第一种形态运用操作指南》,进一步规范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置问题线索121件,其中,第一种形态51件达42%。2018年以来,对14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对立案审查12名科级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促进思想转化,深刻认识错误,坦诚接受党纪处分,并按《操作指南》要求,加强痕迹化管理。二是加大对典型案例剖析,明确要求每年至少有2例典型案例剖析。三是加大警示教育和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日前,对县财政局仙寓财政分局局长赌博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四是加强对扶贫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督促检查,建立机制,堵塞漏洞。目前,印发了《石台县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石台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18年工作要点》、《石台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石台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联席会议制度》。

  (24)针对“执纪审查不严肃”问题。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针对巡视组指出的2起信访件已按规定重新办理,现已办结,对2名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印发了《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计划》,采取理论与实际、授课与研讨、课堂学习与课外考察、综合业务和专项业务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能力。三是组织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提升执纪审查效率,规范案卷档案。3月12日-21日,县纪委组织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指导,检查发现个别乡镇2015年度前4个案卷未归档问题,已责成乡镇纪委整改到位。

  9.“四风”问题依然突出

  (25)针对“经济数据和指标弄虚作假”问题。一是县政府党组对仙寓镇政府、县财政局、县旅发委、县招商局、县经信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出台了《石台县旅游统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旅游主要统计指标的收集、上报工作。4月4日,组织开展了对A级景区统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完善智慧旅游游客分析系统相关功能,进一步校验旅游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目前,县智慧旅游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正按程序积极推进,备案工作已经完成。三是全面深入核查,组织开展税源摸排,利用大数据平台和三方信息逐户开展比对核查,了解乡镇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及税源结构、特征和规律,重点就巡视指出的2015-2017年“引税”占比逐年上升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造成“引税”深层次原因,合理安排乡镇收入计划,对乡镇引入税源所增加财政收入进行核减,调减乡镇2018年度收入计划1203万元,调减7.5%,坐实乡镇财政收入;推进财政收支动态监控平台建设,提升税源管理精细化水平,确保应收尽收。四是预算安排20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300万元科技扶持资金,拨付鸿凌集团398万元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资金,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千方百计培育、涵养和厚植财源,推动财政税收的稳步增长。五是完善收入分析调度,实行征收部门联动,推进收支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征管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经常性的乡镇财政税收调研,认真分析乡镇财政税收的规模、结构、增长点等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合理依据。六是全面清理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巡视组提出的主要问题,查清查实,决不遗漏,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从根本上、长期上破解“‘引税’方式虚增财政收入,部分指标造假现象比较严重”难题。七是制订《石台县招商引资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3月1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对“招商引资突破年”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出台了《石台县重点招商项目县级领导联系方案》,实行重点招商项目推进指挥部制度。出台了《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及其推进机制,积极争创“四最”营商环境;做好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工作,积极为项目的顺利入驻和开工建设排忧解难。八是拟定了石台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合同)评估制度,分乡镇开展对招商引资统计业务现场指导。正在起草《石台县2018年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办法》,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认定。九是召开了全县规上企业负责人统计工作会议,广泛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增强统计单位及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和数据质量意识。十是对全县16户规上企业进行了调研,对企业相关数据进行逐一核实,并要求企业按照统计要求真实上报数据。3月8日,县统计局又会同县经信委分别对鸿凌集团和天方集团进行了现场检查。今年1-2月份,鸿凌集团上报产值285.1万元,同比减少6614.4万元,下降95.9%;天方集团上报产值188.8万元,同比减少1412.2万元,下降88.2%。3月23日,县统计局配合省市统计部门再次进入鸿凌集团、天方集团,对今年1-2月份统计数据进行核查,未发现虚报统计数据问题。十一是强化数据审核、查询反馈、数据修改等工作,从数据报送、预审查询、验收反馈、错误修改等各个环节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县统计局会同县经信委对生产经营不正常、达不到标准的皇隆包装、居家制品、八达木业、中龙混凝土4户企业强制退出规上企业名录。对新建投产和成长达到标准的天方股份和创亿矿业,及时申报纳规入库统计。同时,对投资计划已完成的项目及时清退出库,防止出现投资统计数据失真现象,截至2月底累计清理清退投资计划已完成项目39个。十二是坚决打击“数据造假、以数谋私”行为。对企业统计违法行为轻微的,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并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在相应信用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十三是加大企业服务力度,按照“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工作要求,围绕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帮扶企业制度。

  (26)针对“群众切身利益维护不力”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严重滞后,便民服务功能缺失”问题,责令县政府办主任吕永学和政府办副主任、政务公开办主任唐卫华向县政府党组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对县档案局项目建设滞后问题,县政府党组对县档案局局长胡景春进行了约谈,并责成其向县政府党组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对“县公管局2015年以来违规收取建设工程交易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问题,县纪委对县公管局局长张小照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优化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建设的部门职能,压实责任。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网开展测评,认真梳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中存在的问题,逐项交办并督促整改到位。明确由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承担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具体事务,并更名为县信息中心。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加强系统平台运行、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及乡镇、村级代办点智能化、服务事项寄递业务等经费保障。四是进一步建立项目调度机制,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管理,县档案局已于2018年4月10日完成建设。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厘清责任,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是对县公管局自2017年9月1日起停止各项收费情况进行核查,物价部门依规收回交易中心收费许可证。严格执行县本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同时,加强收费监管,减少收费事项,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六是针对此类情况组织开展自查,举一反三,确保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27)针对“庸政懒政怠政现象突出”问题。一是县纪委制定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与方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重点领域、重要时间节点,注重发现问题线索。对工作中推诿扯皮、监管缺失、执行不力、行为失范、吃拿卡要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问责。二是结合开展作风建设学习教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三是对“县水务局2014年11月份受理、2016年6月份才办结非法采砂案件”问题,督促县水务局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河道日常巡查力度。目前,县水务局完善了河道采砂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图并在政务网上公示,制定了来电、来访、来函登记台账,确保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巡视整改以来,县水务局已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3件。四是“私建露天化粪池污染环境至今没有解决”问题,县行政执法局已于2017年12月18日处理到位。2018年3月15日,县纪委监委对县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储国胜进行约谈批评。

  四、坚持长抓不懈,推动巡视整改落实落地见底见效

  经过近两个多月集中全面整改,虽然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与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维护核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把巡视反馈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让省委放心、让群众满意。

  (一)增强“四个意识”,驰而不息抓好巡视后续整改。进一步树牢“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意识,坚持县委常委会带头,引领示范、以上率下,持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把整改压力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不断把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对已经完成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继续推进、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对照整改台账和时间节点,持续加强跟踪督办,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切实解决我县在党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建设缺失、组织生活不规范,管党治党宽松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坚持举一反三,着力构建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梳理完善优化现有各项规章制度,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切实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确保制度严明、监督严密。坚持严格要求,持续强化制度执行,坚决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无例外、违反制度必问责,确保执行严格、问责严肃,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转化成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充分认清巡视整改的根本目的,坚持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坚决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紧密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严格履行两个责任,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着力加大扶贫领域和基层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内容时间:2018-05-17

相关资源

下载排行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版权公告|帮助中心|咨询建议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院3号楼华龙大厦A/B座13层、15层 | 邮编:100029

联系人:王老师 | 电话:400-0086-695 | E-mail:database@ssap.cn | QQ:2475522410 | 您当前的IP是:

版权所有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京ICP备06036494号-6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507 新出网证(京)字0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