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本文指出,实现土地流转撬动的土地制度改革理念的强化并加以重塑,要确立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发展意愿、赋予农民选择权利、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改革价值趋向,实现以“农民”为主体、“农民产权”为核心、“农民权益”有保障的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的改革。其次,本文讲述了土地流转保障农民权益要尊重多方利益主体的流转地位、关注其利益诉求、实现利益均衡共享以实现关系重塑。再次,本文指出,土地流转保障农民权益需要坚守的基本原则以及关注的实践价值,应该是以农民为核心和主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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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新花:翟新花 女,1978年5月,山西省文水县人。现任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和MPA专业学位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政府改革与社会治理。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赴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访学,入选2018年度山西省“三晋人才”支持计划青年优秀人才。在《中国行政管理》《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理论探索》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合著《社会保障学》《我国农民发展的若干问题研究——基于马克思主义人学研究视阈》《从“碎片化”走向“整合”: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出版专著《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变迁中的农民发展》。主持、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和省级科研项目多项,所主持的科研项目和撰写的科研论文曾多次荣获省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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