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世界长寿国,人口老龄化率居世界前列。20世纪70年代日本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90年代进入了老龄社会。老龄化社会引发的护理风险的普遍化、家庭结构变化而导致的家庭护理功能的弱化、以低收入阶层为服务对象的既有护理服务政策的局限性、“社会性住院”现象引发的老年医疗费用的增加等原因,促使日本实施由国家、家庭和个人共同承担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本章主要依据伊斯顿的系统理论分析日本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形成的政策环境,利用吉尔伯特和特雷尔的政策分析框架,分析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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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春兰:长春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系教授,吉林师范大学哲学学士,吉林大学哲学硕士,韩国釜山大学社会福利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涉及社会政策、社会福利制度比较、老年福利。研究课题包括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质量管理。研究成果发表于《人口与经济》、《学习与实践》、《社会保障研究》等学术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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