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为理论依据,探究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的制度障碍因素。本文认为,次级劳动力市场的就业环境和性别挤压等因素不利于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护。并且劳动赋权与赋能双重不足及其制度障碍又进一步固化了权益保障的困境,特殊劳动保护下就业成本及其不当劳动保护措施强化了女性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劣势地位,土地产权制度安排的性别盲视不利于女性农民工土地权益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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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映宇:法学博士,福建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参与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独立发表学术论文13篇。兼任福建省妇女理论研究会理事、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伦理学会理事、福建省老年学会理事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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