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牧区权力结构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各方利益主体在社会治理事务方面的崛起。治理精英和牧民住户作为牧区社会中普遍性的存在,具有无可替代的基础性参与力量,就如一股股新鲜的血液般,注入牧区发展治理的躯体中。而且,在国家政治力量不断弱化甚至退出部分牧区社区事务后,各方精英凭借自身具有的多种资源优势填补了这一角色的失位。再加上大量的基层牧民开始有意识地参与到自我管理的社区事务中,社会治理的框架已初步构建完毕,多方主体的协同合作所形成的模式可谓契合之至。笔者在调研期间,了解到一个多方主体协同介入并影响牧区社区事务的观察和分析事件——牧区古屋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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