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作为大湖流域生态大省,具有完整的生态系统,建立和完善全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促进全流域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环节。本文从江西省森林生态补偿、湖泊湿地生态补偿、五河一湖及东江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的实施情况出发,分析了江西省全流域生态补偿的实施成效,并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全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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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凡斌: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林业经济
陈胜东: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生态经济理论。
李木兰:江西省林业厅计财处副处长,研究方向为林业经济与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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