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运行机制,并以河北省灵寿县青同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例加以具体讨论。在成立动因上,其是当地农民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供销社等利益主体在追求外部利润的共同诉求下达成利益一致的必然结果。在成立过程中,供销社发挥了关键的推动作用,成为联合社成立的重要牵头人。这启示我们成立合作社联合社虽是地方合作组织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共同愿望,但其成立往往需要有能力的牵头人领导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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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振:周振,湖北仙桃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农村合作经济研究。
谭玥琳:谭玥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政策研究岗位。
孔祥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农业政策分析、农村合作经济。
仝志辉:仝志辉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社会转型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出版学术专著4部,论文多篇在《中国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政治学研究》、《战略与管理》等权威期刊发表。长期从事农民合作社研究和乡村政治社会研究,对智库和“社会科学研究参与立法咨询”长期关注。2010年在《社科要报》发表有关《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的内参,得到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成功组织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的专家内部讨论会,全国人大农委和法工委相关人士参加,国内主要的合作社法研究专家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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