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慈善法的起草过程如火如荼,国家机关、学术界、慈善业界和社会公众都广泛参与,为立法机关提供了多部法律专家建议稿,并且采取沙龙、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进行深入研讨,对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制定一部高水平的慈善法达成了基本共识,但同样也有一些分歧,例如在法律性质上作为社会法的慈善法应以私法为基础还是以公法为基础,在规制对象上是以组织法定位还是行为法定位,在功能目标上是促进法还是规范法,等等,甚至还有人对制定慈善法能达到的效果有所担忧。文章对这些问题都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强调在依法治国战略深化发展的当下进行慈善立法,值得期待,但也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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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剑银:法学博士、公共管理学博士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非营利评论》副主编,公益慈善与非营利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与社会理论、比较法文化、立法学与公共政策、国家与社会关系、公益慈善—非营利—社会组织法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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