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商业人权治理方面,中国政府将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和承担社会责任纳入《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将工商企业尊重人权纳入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社会责任国家标准、法律文本、投资及贸易政策。但工商业仍然面临“输入型”、“输出型”、“软法”失效以及法治营商环境构建的人权困境。2021年是《工商业与人权:实施联合国“保护、尊重和补救”框架指导原则》核可十周年。以此为契机,对国际社会实施工商业人权治理的历史和中国治理政策理念的转变进行回顾分析。在坚持合作治理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和优化人权治理措施来阐释并构建新的治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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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亚文: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人权研究院秘书长,法学博士。
黄峰: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人权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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