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使用CHIPS数据描述了农村税费改革前我国农民的负担状况,此阶段我国农民的沉重负担主要包括为农业税收、乡村提留统筹两部分。其次,本文使用CHIPS和EPS数据分别描述了我国农村税费改革以及之后三个阶段(农业税的废除、“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村庄公共物品供给情况。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行以及农业税的废止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也削弱了基层政府的财力,公共物品短缺的局面难以改变。随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我国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得到改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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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琰超:徐琰超 北京师范大学西方经济学博士,现任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财政学、西方经济学等研究,在《经济研究》《经济学动态》《中国农村经济》等杂志上发表多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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