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村庄公共物品配置模式的演变历程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农业合作化时期(1949~1957年),第二个部分是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分税制改革前(1978~1994年),第三个部分是从分税制改革到废除农业税时期(1994~2005年);第四个部分是农业税废除之后(2006年至今)。本文论述了不同时期中国农村公共物品配置模式的历史背景和改革路径,明确改革的逻辑和演变的规律。尽管现阶段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绩效显著,但还需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物品配置模式,增加市场上的公共物品供给主体,不断提高农民的福利水平,促进农村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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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琰超:徐琰超 北京师范大学西方经济学博士,现任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财政学、西方经济学等研究,在《经济研究》《经济学动态》《中国农村经济》等杂志上发表多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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