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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作者在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龙窝镇桂山村调查总结。
本文为“桂山村教育互助协会”执行章程。
本文记录了笔者2015年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将近两个月时间在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龙窝镇桂山村进行田野调查的过程,主要包括笔者在驻村调研期间的学习访谈、调查感悟、生活细节等。
本文为2015年桂山村两委成员基本信息及职责表。
适应自然与改造自然是人类得以生存延续的重要基础。宗族型村庄的生态环境,是支持一族繁衍发展与延续的自然条件,自然环境改变着族人的生存行为。反之,宗族对自然环境的人文改造是其更好地适应环境以求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族人的行为反过来影响着自然环境。本文从气候、地理、土壤、交通等方面再现廖氏宗族聚族而居的外部环境,并展示其对自然环境的改造。
“族财”是宗族型村庄得以延续和发展的共同经济基础与经济纽带。地缘关系形成了宗族聚居的外在形态与基本结构,经济与产权则形成了宗族聚居后“族与家”“公与私”的另外两对重要关系。本文拟以桂山廖氏宗族的经济形态与实态为对象,围绕宗族经济产权、经营、交换、分配、消费、财产继承等关系,呈现廖氏宗族发展延续过程中的经济特征及历史变迁。
宗族型村庄作为血缘和地缘相叠加的共同体,共同的祖先是其形成共同的社会基础和社会纽带的基本前提。廖氏宗族作为由相同血脉延续下来的小型社会,其内部有着宗族性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保障共同体的维系与发展。本文拟以社会构成、社会组织、社会交往、社会分化、社会冲突、社会保障等为剖面,考察1949年以前廖氏宗族的社会形态及其变迁与传承。
宗族型村庄作为血缘与地缘相叠加的共同体,在“皇权不下县”的封建社会,更多地依靠共同体内部的自我治理实现宗族共同体的延续和运转。“中国的社会体制长期以来只在上层和中层发生有效的作用,在基层是脱节的。这就为村落家族共同体提供了存在的空间,使这种由自然演化出来的群体秩序得以存在并发生作用。”本文从治理主体、治理内容、治理规则、治理过程、治理方式五个方面切入,考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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