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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内蒙古全区范围内100个嘎查村1011户农牧户的抽样调查发现,91.3%的农牧户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中小农牧户。而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本情况为:集体经济微乎其微,专业大户和家庭农牧场自我发展能力不足,专业合作社处在艰难的转型升级阶段,而涉农涉牧企业并没有与农牧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工商户仍然只是农牧业的补充。可见,培育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关键不在...
青海省海北州利用区位优势与丰富的农牧业、物种等资源,紧抓藏区跨越式发展的有利时机,不断探索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之路,取得较好成效,在青海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本文在对其发展现状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以区定业,体现特色”、“强化主体,规范体制”等较为可行的对策建议。
本文通过对甘肃现代农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的分析,指出基础薄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小、带动能力弱、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人才缺乏和资金不足是制约甘肃发展现代农业的瓶颈。提出了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破解新型农业经营的融资瓶颈;加快人才培养,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创新能力;强化整合提升,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竞...
在不断完善家庭承包制和土地产权制度的过程中,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土地流转经营主体。从流转数量上看,土地流转入养殖种植合作社数量增多,服务业合作社数量减少;从服务内容上看,生产服务型合作社增长较快,再次超过产加销一体化服务合作社成为主体,家庭农场经营内容开始分化,但仍以种植业为主。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完善,农民将在农业提质增效中享...
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重要要求,为建设现代农业指明了方向。文章以永丰县作为个例,从财税政策、党建、标准化品牌建设、人才培育等方面分析了永丰县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桥梁,推动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紧密联结的主要做法与成效,并从推动江西全省现代农业发展的角度,认为组织联合小农户、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化发展、提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促进农民合作经营的重要力量。遂宁市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先行区,在中央及省委支持下,探索出“培育发展共同体、打造产业共融体、构建利益共享体”的实践路径,为其他地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提供了宝贵经验。遂宁市经验表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强化单体能力与联合协作,深化产业链纵向整合与横向...
本文梳理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别及其功能定位;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统计资料为背景,深入分析了甘肃省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三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从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创新土地流转途径、优化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农业保险制度体系建设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盟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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