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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益性组织小额信贷起源20世纪90年代中期利用国际援助资金开展的一系列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这些项目不但在扶贫事业中作出了很大贡献,而且对我国扶贫模式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制度创新都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和促进作用。
公益性小额信贷组织的管理能力低,管理制度也不完善,这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许多小额信贷组织出现的严重问题,包括频繁发生的员工欺诈、拖欠以及由此带来的惊人资产损失大都与此有关。对某些小额信贷机构而言,管理的因素甚至是第一位的,比宏观政策和资金还显得重要。
政策问题将作为专题进行研究,在那里将从理论和实践双重角度回答公益性小额信贷的发展需要什么样的政策。本文只是从已有的金融政策对公益性小额信贷组织发展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方面做一些简单的评述。
一些调查数据显示,公益性小额信贷组织的贷款质量总体上不好。根据促进网络提供的27个小额信贷组织的财务数据,2005年底拖欠率平均为11.2%,最高达到55%;风险贷款率平均为11.9%,最高达到55%,远超出公认的合理界线。不过也有令人鼓舞的地方,不少机构长期保持了很好的贷款质量。
公益性是一切慈善事业的根本特性,也是慈善监管的主要依据。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慈善法的国家,慈善法体系经历了400多年的演进过程,对公益性标准的认识逐步深化。《2006年慈善法》和慈善委员会的《慈善组织公益性指南》构成了对慈善概念的完整定义,实现了英国慈善法体系的现代化。英国慈善委员会日常监管工作的核心功能是依法坚守公益性标准,保障慈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英国...
即使是争取捐赠和优惠贷款,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也必须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良好的治理结构等健康发展所必需的素质。
除了部分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小额信贷服务,目前我国的小额信贷总体上还只是小额贷款,不包括其他金融服务,如储蓄、保险、支付等。本书讨论的小额信贷是指向贫困和中低收入人口以及微小企业提供的小额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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