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

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救助管理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29

  医疗救助制度是我国“三险一助”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兜底政策,对维护困难群体健康,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权利具有重大意义。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际运行与制度规定还有一定差距。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就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工作提出几点思考。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避免地方政府作出过高承诺

  一些地方近年来各方面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地方财力薄弱的情况并未根本改变。个别地方超越自身财力承诺了过高的医疗救助水平,将救助责任转移到上级财政。一旦出现政策不可持续或承诺与实施脱节,将损害政策执行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各地出台救助政策要结合自身财力,进一步清理整合救助措施,既要在职能权限范围内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也要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规范统一支付方式,保障医疗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目前基层城乡医疗救助的支付方式还不够统一规范,大部分没有实现国库直接支付,有的地方划拨到乡镇兑付,有的一个季度仅结算一次,有的仍以现金支付。各地应严格执行医疗救助资金支付方式,加强救助基金管理,健全重点救助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对非重点救助对象个人的补助资金应通过县级主管部门以转账方式及时结算,杜绝现金支出,保证资金安全运行。

  统筹医保信息结算平台,扩大“一站式”覆盖范围

  目前一些地方城乡医疗救助尚未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主要依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平台开展“一站式”及时结报工作,重点救助对象的覆盖面尚未达到100%。应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医保信息管理平台,将重点救助对象“一站式”救助纳入医保信息管理平台,尽快实现不同参保参合人员、就医和医疗费用信息在不同险种和不同医疗机构间的同步结算,实现各项业务流程无缝衔接和医疗救助的及时、准确审批,提高管理服务效率。

  强化信息采集数据共享,提高救助准确性和及时性

  目前一些地方尚未建立涵盖民政、人社、扶贫、医疗保障等部门互联互通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医疗救助资料和数据没有实现信息共享。救助对象信息主要通过县区农合办不定期向相关部门采集数据,数据动态管理程度不高,及时性不强。建议省级做好制度建设,加强与民政、人社、扶贫、医疗救助等承办机构的协作配合,通过建立信息共享系统或建立定期更新机制,及时、全面、完整地嵌入救助对象信息,为“一站式”及时结算提供数据支撑,保证医疗救助的准确性,提升结算便利性。

  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保障应助尽助政策公平

  医疗救助政策已实施多年,但有的社会公众对政策了解不多,一定程度上可能产生“漏救”现象。各级主管部门要继续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强化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知晓率,增进全社会对医疗救助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为政策落实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