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救助

我市设立教育救助专项资金帮扶特困学生

来源: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25   为深入推进教育精准脱贫工作,有效解决全市有特殊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上学问题,市教育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区设立教育救助专项资金,对在我市就读的本地籍建档立卡特殊学生进行帮扶。
  该专项资金由各县区成立,按照大县不少于80万元、小县不少于40万元的原则,以政府投资为主,单位筹集、社会捐赠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设立;由各县区财政部门设立专账,按照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管事、财政管资金、学生资助中心管理日常事务的模式运行。
  加强教育救助专项资金监管。一是加强资金管理。各县区要在今年秋季开学前设立完成教育救助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年底结余可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区教育部门商财政部门负责年度预算需求和安排;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和教育救助专项资金的管理;资助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要求和审批程序,实行公开公示制度,严格内控审核,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准确把握政策内涵,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为政策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教育局和各县区教育部门将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