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香港与内地老年社会救助模式比较

来源:中国减贫研究数据库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01

  两地老年社会救助模式的主要相同之处在于:从救助项目来看,两地均以经济援助为主,以其他援助为辅;从救助主体来看,两地均呈现出主体多元化的特征;从救助对象来看,两地均有对救助对象居民资格和资产或收入限额的规定;从筹资模式来看,两地均以政府资助或投入为主,以社会筹募为辅,救助资金来源渠道都具有多样化的特征。

  两地老年社会救助模式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从救助项目来看,香港的老年社会救助项目明确且体系相对完善,充分考虑了老年人作为特殊救助对象的特殊需求,内地则尚未建立起以老年人为特殊救助对象的相应救助项目;从救助主体来看,香港救助机构体系是政府与非政府机构组成的合作体系,各救助主体之间合作关系多于指导或领导关系,内地救助机构体系是以政府机构为核心的类行政系统,各救助主体之间领导或指导关系多于合作关系;从救助对象来看,香港对相关救助对象作了明细的、差异化的规定,老年社会救助的覆盖率相对较高,内地对相关救助对象一般作笼统的、抽象的规定,老年社会救助的覆盖率还很低;从救助经费来源来看,香港筹募救助经费的社会参与率较高,内地筹募救助经费的职能主要由行政系统来承担,社会参与率较低;从救助水平来看,内地城镇老年社会救助的水平与香港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摘自《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