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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试点社区救助顾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来源:界面新闻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29

  居住在上海市静安区大宁路街道的袁美华(化名)一度感到压力很大。丈夫患尿毒症,必须每周固定去医院做血透。他还有糖尿病,眼睛不方便。袁美华除了每天烧饭、整理家务,一周三天风雨无阻接送丈夫到医院做血透。她自己上了年纪,有严重的骨质疏松,心脏不太好,去年还患上了巩膜炎。

  这些情况被居委会记录在案,流转到上海申爱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申爱)。

  大宁路街道处于静安区中部发展地区,户籍人口5.80万人,常住人口8万左右。其中,低保家庭月均235户279人,低保数量在全区范围并不多。然而在日常救助中,一些处于边缘困难家庭以及有着多重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数量却不少,这部分群体由于处于政策边缘得到的帮助有限。如何解决这部分多重困境家庭的实际需求,为他们提供专业、可达、具有持续性成效的服务是救助工作探索的重点。

  自2008年起,大宁路街道通过公益招投标方式,委托专业社会组织先后开展了“慈善蓝纽带”、“拥抱生命”、“多重需求家庭综合服务”等针对一些社区边缘困境人员的救助项目,为辖区500户困境家庭和个人提供服务。申爱承接了“多重需求家庭综合服务”救助项目。

  多重困境家庭是指在低保、低收入家庭中,部分家庭或个人除了遇到经济、照护和家庭冲突等压力外,还出现了身心健康、家庭内部关系和家庭外部资源等问题。

  申爱社工持续走访了袁美华一家,为她提供了评残政策咨询,长护险信息宣导、心理抚慰类的链接服务,也根据她的切实需求,鼓励袁美华寻找送医志愿者或者相关人士,代替她接送老伴去医院做血透。同时,项目负责社工讨论并在团队内通过了对袁美华家每月固定送医补贴的支持方案,即每月支持她270元,在一定程度上补贴支持其家庭的送医需求,减轻袁美华的照护压力和经济压力。

  在为期6个月的补贴下,袁美华的身体健康和面对困境的抗压能力逐渐增强,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照顾压力。2018年7月份,社工了解到,袁美华的女儿女婿出现了婚姻危机,她为此各方奔走处理。社工为她链接了社区的心理减压室,稍微减轻她的心理压力,增强积极面对生活困境的勇气和信心。

  经过4年试点,“多重需求家庭综合服务”项目发展为“桥计划”。“桥计划”以儿童为重、家庭为本、社区为基、预防为先,为多重困境家庭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使贫困对象的社会救助需求得到准确、全面、科学的判定,实现精准救助。

  在大宁路街道试点的“桥计划”以儿童为重、家庭为本、社区为基、预防为先。摄影:刘素楠静安区“桥计划”试点项目于2018年12月入选民政部全国社会救助领域优秀创新实践案例,排名十佳之首。在民政部评审过程中,专家组对该项目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一创新实践实现了精准救助,建立起与大型城市相匹配的阶梯救助体系。

  社会救助是中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它不是一个简单的对贫困人群施以救助的过程,而是推行一种积极的社会救助模式,实现从“补缺型”救助向“制度性”救助转变,目标是要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增能从而主动脱困。

  对此,大宁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朱慧认为,创新救助工作理念,建立完善救助反馈机制,创新非物质救助项目,探索资金救助、物资救助、服务救助等“造血”“输血”并行的救助形式,能既帮助困难群体排忧解难,又不断增强他们自我救助、自我发展的能力。

  总结“桥计划”,她认为有以下几个特点:从事后脱困转为事前防困,从个体救助转为家庭境遇的系统救助,从单一经济救助转为 “物资救助与专业服务并举”,从单一政府救助转为综合协同救助。

  申爱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张粉霞理事长指出,在“桥计划”中,大宁路街道搭建了一座政府和救助对象之间、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以及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桥梁。

  《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明确了6类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特困人员、自然灾害受灾人员和临时救助对象。相较于国家目前的相关规定,《条例》的社会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加了“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

  在4月28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表示,“一人有难,众人相帮”,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是上海社会救助工作的鲜明特点,也体现了上海的城市精神和慈善文化。经过多年的发展,上海社会力量比较成熟、公益氛围也十分浓厚。

  此次,《条例》明确要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这也为进一步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丰富社会救助服务供给,满足救助对象多样化需求留下了空间。

  近年来,上海形成了“9+1”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即: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的体系。

  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勇指出,“9+1”社会救助体系的制度安排,就包括了社会力量的充分参与。他指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对政府社会救助工作是非常重要的补充。一方面他们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另一方面方式也比较灵活,能针对性地回应困难群众的需求,对于政府落实“精准救助”,发挥了很多助力。

  李勇举例表示,浦东新区一些社区搭建“微心愿”平台,把困难群众的个性化需求和爱心人士的公益奉献链接起来,让困难群众自行申报“微心愿”,全区党组织、党员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主动认领;又如,静安区大宁路街道开展“桥计划”,发挥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各自优势,统筹使用各类资源,为救助对象提供物质保障、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社会功能重建等专业化、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效果都很好。

  2014年,浦东新区在沪东新村街道试点开展“微心愿”认领活动,发动社区力量参与公益行动,如今已帮助超过5000名困难对象实现了心愿。摄影:刘素楠“我们将进一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让政府的资源和社会的资源融通,让政府的救助与社会力量的参与互补,共同解决困难群众的问题。”李勇说。

  朱勤皓指出,下一步将广泛开展对《条例》的社会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使每位遇到困难的群众求助有门。“由于社会救助涉及的项目多、部门多,群众可能一下子很难完全清楚。我们将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得清楚,理解得明白。”他透露,比如,民政部门正在着手将基层救助工作与已经开展的“社区民生顾问制度”结合,将在长宁区试点“社区救助顾问制度”,帮助困难群众掌握并找到适合自己的救助政策。

  社区救助顾问就是请社区内熟悉各项救助政策,能够整合、调配包括政府和社会在内的各种救助资源的人士,就近帮助困难群体分析现状、诊断问题、提供指引、链接资源,协助困难群体尽快找到适合的救助政策或解决困难的方法,从而实现精准救助。

  朱勤皓表示,相信“社区救助顾问”制度正式推行后,将有助于解决困难群众与相关救助政策、救助资源的精准对接、有效对接,真正打通为困难群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找得到方向,入得了门槛,办得成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