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农牧区贫困人口大幅下降。全市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亿元,减少农牧区低收入人口3.23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4%下降到12%以下。二是农牧民人均收入大幅增长。农牧民人均收入从2011年的6280元增长到2014年的9904元,扶贫开发使2300元以下贫困人口实现了脱贫,同时带动13万农牧民群众直接受益。三是扶贫产业稳步推进。截至目前,七县(区)贫困区域共养殖牛、羊、猪等15万头(只)匹,种植木耳、辣椒、水稻等高原农产品5856亩,修建温室1172座,发展药材2534亩、苗木5144亩,培育自治区认证的扶贫龙头企业2家和专业合作社1家,扶持发展各类生产、加工点43个。四是基础设施状况明显改善。共改造贫困乡村中低产田5.49万亩,建设人畜饮水和灌渠工程241公里,新修村级道路16条、287.23公里,桥梁28座,改善灌溉面积12.28万亩,改良土壤4.14万亩,新增灌溉面积4.34万亩,人工种草0.837万亩,改良草场2.4万亩,长期制约贫困区域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的硬件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五是贫困农牧民素质逐步提高。依托“雨露计划”,培训贫困群众4850人,通过培训,提高了农牧民就业能力,群众月均劳务收入由“十二五”初期的2400元增加到2014年底的4500元,增长87.5%,初步实现了“学到一技,终身受益,输出一人,全家脱贫”的目标。六是社会扶贫取得新进展。“十二五”以来,共完成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20万元,贷款规模达到3.6亿元;落实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150万元,改善了7个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向墨脱县、察隅县、朗县3个县的786户973名特困群众发放扶贫济困金100万元。七是扶贫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市扶贫系统形成了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扶贫队伍。
内容时间:2015-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