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组织实施深度健康扶贫工作。
一是实施医疗保险费用补助工作。为全县农村人口,按人口数交纳大病补充保险90元/人和25元/人的家庭综合意外保险,由财政补贴80%,个人承担20%。
二是实施医疗救治兜底保障工作。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年度内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政救助等救助报销后,住院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不超过总医疗费用10%或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的费用,超过部分由县财政和宁夏盐池卫生发展基金会予以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慢性病患者年度内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各类报销和救助后,自付不超过总费用15%;全县60岁以上患有腰腿疼等疾病的人群,每人每年在县、乡级医疗机构门诊报销金额在原有33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1000元,县、乡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50%、60%。
三是实施医疗分类精准救治工作。以乡镇为单位,针对精准医疗救助对象,将签约因病致(返)贫人群按照健康人群、高危人群患病人群和疾病恢复期人群进行分类管理。对一次性能治愈的大病患者,集中到市人民医院或自治区级三甲综合医院治疗,开展有针对性的疾病管理服务;对45-65岁人员进行100元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补助。对因病致(返)贫人群提供有针对性、防治结合、持续有效、综合个性化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其他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
内容时间:201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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