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乡镇人大工作,9月26日县人大由副主任王吉秋主持,召开了全县乡镇人大工作会议,各乡镇人大主席、人大代联工委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中共河北省委冀发【2014】2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性、“一府两院”的监督、重大事项决定、选举任免工作、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和人大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出台的新规定、新政策逐一进行了解读,使各乡镇人大主席及时掌握人大工作的新形势、新动向、新前景,为基层人大行使各项职权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依据。
会议就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关系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乡镇人大主席团既属乡镇人大的非常设机构,也是非临时机构,是基层人大特殊的机构,与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关系系领导集体与领导个体关系、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决定与执行关系。人大主席、副主席职务,既是法律职务也是领导职务,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均系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法定成员。通过讲解,使人大主席认识到自身责任的重大,进一步摆布好关系,更好地理顺工作思路,为推进基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铺平道路。
会议对各乡镇“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安排,对硬件建设标准化、软件建设制度化和和开展活动经常化的要求进行了再强调再重审,要求各乡镇尽快搭建起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阵地和平台,以便更充分地发挥代表的作用。
会议还对乡镇人大主席的业务技能和法律知识进行了闭卷考试。通过考试促使人大主席查不足找差距,促使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学习和研究,为乡镇人大工作上水平搞好知识积累和技能储备。
内容时间:201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