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全面落实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邢台市物价局《关于转发〈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全面落实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河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于2015年12月中下旬召开县城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拟制定听证会,为广泛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平乡县落实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拟执行方案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条件
1、人员构成:参加人数18名,包括群众代表、供热公司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等各界人士。
2、参加人员条件:县城常住人口,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同意公开个人信息;有义务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并能客观发表意见、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和事项。
三、听证会人员产生方式
群众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及委托消费者组织推荐产生;政府相关部门由县发改局聘请;新闻媒体由县发改局聘请。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联系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听证会的人员、新闻媒体记者,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单位证明等材料到平乡县发改局(原物价局价格科)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3日—11月20日
联系人:柳 洁、乔玉钗
联系电话:7862904
特此公告
平乡县发展改革局
2015年11月11日
内容时间:2016-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