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7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蔡春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交由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和“竹乡快车”的办理情况,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一、人民代表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交由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154件(含遵义市人民政府转办1件,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办理不满意的1件,其中主任会议督办件5件),“竹乡快车”1件。其中涉及财政税收、村级债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6件;新农村建设及扶贫开发工作的7件;工业发展及招商引资工作的10件;畜牧、林业、水利、科技工作的35件;公安、安全生产工作的6件;旅游工作的5件;城镇建设及管理、交通工作的55件;计生、教育、卫生、广播电视的16件;民政工作的9件,其他5件。在市人大常委会和选任联工委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市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上述建议于2007年6月30日前已办复153件,9月11日经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办复1件。经代表反馈意见,办理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36%。建议办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 30 件,占总数的 19.48% 。
例如: 《关于要求解决永胜公路停工费用》的第 81 号建议。建议提出“大同镇四洞村永胜村级公路自2005年9月开工,修通0.8公里后,被市人民政府勒令停工。建议市人民政府给予群众投工投劳适当补偿”。
大同镇四洞村永胜公路于2005年9月由四洞沟村民集资修建,但因修路范围属四洞沟景区核心景区范围内,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在建成0.8公里后被市人民政府勒令停工。永胜公路停工时,四洞沟村民已集资投入几万元,市人民政府在充分考虑到村民实际困难的情况下,对四洞沟景区村民违规修建公路免予经济处罚。2007年6月2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真文召集市旅游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大同镇人民政府、百龙公司负责人就四洞村违规修建永胜通村公路一事进行专题研究,并明确:1、百龙公司要比照四洞沟内资源补偿的方式,对四洞沟景区核心景区内尚未给予资源补偿的农户给以资源补偿。由市旅游局牵头,大同镇和百龙公司配合,对尚未给予资源补偿的面积进行核定,并从2008年元月起给予资源补偿。2、由大同镇人民政府牵头,市交通局、市旅游局配合,从大同镇两汇水方向为四洞沟村村民设计一条既有保护景区,又能满足大多数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通村公路。市交通局负责解决修建计划。3、今后四洞沟景区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景区内村民。4、村民的违法施工必须立即停止,其全部损失由村民自行承担。同时,组织者要负责对已被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避免对景区造成更大的损失。5、对四洞沟村村民修建公路的损失补助2.7万元,由百龙公司负责承担2万元,大同镇承担0.7万元(补助资金已兑现给了农户)。
《关于完善赤水医疗应急抢救工作》的第 119 号建议。建议提出“我市城区人口和集镇人口逐步增多,外来游客和市民受伤时有发生,人民生命安全得不到有力保障,赤水目前没开通‘120’。建议市人民政府把赤水医疗应急抢救工作体系建设摆在工作的议事日程上”。
院前急救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城市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标志,对于发挥政府职能、树立政府形象、保障群众健康、促进社会发展等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建设县级院前急救体系只能依托辖区内医疗技术力量最强的综合医院设置。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120”院前急救站建设工作,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同意依托赤水市人民医院设置院前急救站。市人民医院自2004年起积极开展“120”院前急救站建设的筹备工作,通过外出学习、组建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在现有人、财、物的基础上,于2007年1月1日组建了急诊科,并开展了“120”院前急救站的试运行工作,设立急救电话(2882120)。目前,院前急救站(急诊科)有房屋面积200㎡,设有内科急诊室、外科急诊室、抢救处置室、清创手术室、治疗注射室、接警调度室等科室,有急救车辆2部及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呼吸机、洗胃机、除颤仪、抢救推车等急救设备。有急救医生8名、护士8名、驾驶员(兼担架工)4名,实行24小时值班制。该急救站自试运行以来,共出动救护车接救病人200余驾次,其中接救治危重病人110人次,急症留观病人125人次,处治急诊8050人次,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当然,我市的院前急救站在今后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如人员编制问题、业务用房建设问题、基本设备的投入与配置问题,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管理问题,这都需要在以后工作中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金。
(二)已有计划和措施,正在落实中的有 88 件,占总数的 57.1% 。
例如: 《关于将观景坎居民区与南正街 2 号楼同步改造》的第 55 号建议。建议提出“观景坎居民区位于向阳路、半天云小区、工行办公楼等高楼之间,居民房屋低矮破旧,邻里纠纷不断,安全隐患较大。建议与南正街2号楼一起改造”。
在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观景坎居民区的改造和南正街2号楼重建规划已编制完成。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该地块已于2007年6月8日挂牌出让。目前,房开公司正在对观景坎居民区进行入户调查,为居民搬迁和改造做好基础工作;南正街2号楼正在进行拆除。两项工作进展都比较顺利。
《关于硬化赤长公路》的第 104 号建议。建议提出“赤长公路自2005年底建成通车后,给东部片区乡镇带来了实惠和方便,但由于是泥结石路面,目前路况较差,存在安全隐患,并且不利沿线乡镇的生产工作及竹原料运输。建议市人民政府将赤长公路的硬化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为全市经济大循环打下坚实基础”。
在省、地、市三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赤长公路于2003年12月15日开工建设,经过2年多的紧张施工,于2006年4月1日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指路碑至月亮田9.5km和白云乡人民政府驻地至白云大桥1km为砼路面,月亮田至白云乡人民政府驻地45.3km为泥结碎石路面),并于2006年12月15日由县道升为省道,由公路养护段负责养护。市人民政府非常重视赤长公路的硬化工作,带领市交通局多次到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引起了上级相关部门的重视。遵义市交通局已安排遵义市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对赤长公路进行检测和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投资概算,准备利用红色旅游项目资金硬化赤长公路。目前,省公路管理局正在与交通部积极衔接,并计划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启动硬化,工程结束后。
(三)因条件限制等原因暂不能解决或无法解决的有 36 件,占总数的 23.4% 。
《关于取消生猪税费征收》的第 43 号建议。建议提出“因为农业税、农特税取消后,群众认为实行畜牧税费统收是地方政府行为,收缴生猪税费,阻碍了农民发展生猪的积极性。建议市人民政府取消生猪税费统收,消除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1998年,市委、市人民政府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税费、分散经营”的方针,促进我市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加强牲畜及其产品的防疫、检疫和牲畜税费统收工作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意见》提出的“积极推行税费统收的政策,增加畜牧业税费收入”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赤水市牲畜防疫、检疫和牲畜税费统收管理办法》及《赤水市推行牲畜税费统收、加强牲畜防疫和检疫管理实施方案》。牲畜税费统收工作是市委、市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实施的。牲畜税费统收是在牲畜建立防疫、检疫服务网络的基础上,对全市出栏的牲畜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将应交的税费,由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依法委托市畜牧税费统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征收,各乡镇办牲畜税费统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实施牲畜税费统收是为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搞好兽防规范化管理,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防止牲畜税费流失的一项重要措施。在牲畜税费统收中的各种税费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执行的,不是地方政府行为。在之前的一段时间,农民养猪的积极性受措,主要受猪肉价格下滑、耕地减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的影响。因此,该项工作客观上讲不是阻碍农民发展生猪积极性的主要原因。
《关于提高离任村干部待遇和现任村组干部报酬》的第 143 号建议。建议提出“离任村干部已经为农业农村工作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目前补助标准过低,在任村组干部报酬也是较低。建议市人民政府提高离任村干部待遇和现任村组干部报酬,解决在任村组干部的保险问题,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为确保撤小村并大村后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中共赤水市委组织部、赤水市财政局、赤水市民政局及时下发了《关于村级经费及村干报酬补助标准的通知》(赤组通[2002]50号),对村干报酬以及村级运转经费都作了明确规定,村干报酬标准是:2500人以上的村,村支书、主任每人300元/月,文书、计生专干为260元/月;2500人以下的村,村支书、主任每人280元/月,文书、计生专干为240元/月;其他村干报酬补助标准由各乡镇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上经费均纳入当年的财政预算。市委、政府就村组干部报酬问题已组织开展了调研,也集中反映了报酬偏低,积极性不高等突出问题。市委、市人民政府对此非常重视,2007年1月,中共赤水市委组织部、赤水市人劳社保局、赤水市民政局、赤水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适当提高村干补助标准的意见》(赤组发[2007]2号)。从2007年1月起,现任村支书、主任每月增加岗位补贴50元,文书、计生专干和三个街道所辖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每人每月增加40元,现任村四职干部给予1元/年工作年限补贴。对任职5年以上不满10年,尚未满60周岁的离任村(居)干部每人150元的一次性离任补贴;对任职10年以上,年满60周岁的离任村干部定额补贴,10—19年的按每月16计,每年192元;20—24年的按每月20计,每年240元;25—29年的按每月24元计,每年288元;30年以上的按每月28元计,每年336元。当然,村(居)干部(含离任)的报酬补助标准,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虽然提高了标准,但仍偏低,与他们工作量和目前的生活水平很不适应。应该相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人民政府将会采取积极措施,逐步解决提高村(居)干待遇的相关问题。
二、主任会议督办件和“竹乡快车”办理情况
(一)《关于统一水利粮收缴》的第 26 号建议。建议提出“近年因修建通村公路、造竹,灌溉面积减少,村民不愿上交水利粮,村组又无上级文件规定作为依据,征收困难。建议对公路占地和退耕造竹用田部分水利粮征收办法予以统一”。
水利粮属依法征收。市人民政府考虑到农民群众的承受能力,我市现执行的标准低于遵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让利于民,致使水利工程运行困难和维修养护资金严重不足。近年来,由于退耕造竹、修通村公路等原因,农田面积减少的事实确实存在。如果对灌溉面积进行调减,会降低水利工程等级,直接影响上级对工程的投资;同时,核减灌溉面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统计数据应由省级统计部门发布,水利部门无权调整。为解决好这一现实矛盾,市人民政府将采取积极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办对这一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倾听群众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形成统一的水利粮征收办法。
(二)《关于把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列入市级预算》的第 46 号建议。建议提出“按照国务院、遵义市有关政策要求,县级政府是公路养护的主体。养护资金应列入财政预算,我市的财政预算中,一是没有按遵义市政府的规定标准足额到位,二是无县道养护资金。建议从2007年起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实现有人管路、有钱养路、有路必通”。
到2006年底,我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332.56公里,其中县道127.66公里,乡道93.8公里,村道1111.1公里。根据遵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遵义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06]150号)精神,明确以县级政府为主体,市、县、乡政府分级负责,交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各级政府还应根据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安排本级财政预算资金(1:8:1),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按照上级补助标准要求,结合我市财力和农村公路实际,应由我市市级财政承担的2007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104.4万元。年初在安排预算方案时已将此项经费列入预算,但由于受财力所限和保吃饭、保运转、保平衡的需要,该项预算最终未能排上。为了进一步落实代表建议,市人民政府已安排财政局从通村公路建设补助金中调整77.5万元作为农村公养护资金,不足部分在年终根据财政收入状况再追加预算安排。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努力增收节支,确保农村公路得到有效保护。
(三)《关于尽早硬化孔滩桥至大石盘公路》的第 88 号建议。建议提出“大同镇孔滩桥至大石盘公路80年代修建,至今基本没有进行维修,现在基本不能通车。建议尽早硬化孔滩桥至大石盘公路,解决民族地区交通问题,带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孔大公路在撤区并乡后列为通村公路,为了增加养护资金,在2005年又列为通乡公路,以提高养护补助标准,并且养护资金划拨给大同镇政府。但由于通乡公路无硬化计划,市交通局在编制全市通村公路硬化规划时,将孔大公路作为通村公路进行规划(目前养护资金标准仍按通乡路执行)。2007年,由于我市不是通村公路硬化的试点县(区、市),我市没有通村公路硬化计划,待遵义市下达我市通村公路硬化计划后,将优先安排孔大公路的硬化,以解决民族地区交通问题。
(四)《关于规范医药价格》的第 116 号建议。建议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以来,报销群众均反映市内各医院在进院时均问是否参合,如果是,医药价和有关费用则大大增高。建议对此进行检查核实,规范收费标准”。
关于农民看病时医疗机构要问是否参合问题。2005年以前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规定:各定点医疗机构须无条件向参合农民提供报销所需资料,包括专用处方复写件或一日清单、发票、病疾证明书或疾病确诊依据、出院证明等详细资料。因此,当农民看病时首诊医师问是否参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就医资料后向患者提供,以方便农民报销,引起了部分群众的误解。2006年初,针对上述问题精简了部分不必要报销资料,取消了“合作医疗专用处方”,全市使用统一格式处方,使需要报销者与不需要报销者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保持一致性。2006年5月上旬,市合医办举办了为期3天培训,针对我市合作医疗政策、报销程序、报销审核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与费用控制等知识进行了培训,各地认真做好了宣传工作。并且明确村民无需向首诊医师表明是否参合,医疗机构按常规收治病人,做好医疗服务,尽量让群众满意。
关于参合农民看病比不参合农民看病贵问题。由于财力有限,对卫生事业多年来投入不足,致使医疗服务费用的增长与群众医疗消费承受力的增长不相适应,尤其是农民无法承受现在的医疗服务费用。市卫生局和市合医办曾针对群众反映的“乱收费”、“虚高药价”、“小病当大病治”等个案以及结合“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了多次监督检查,但由于合理医药是一个复杂的临床治疗原则,很难对其治疗用药行为是否合理做出一个具体的界定。三年来,市卫生局对违反合作医疗政策的1个市级医疗机构、3个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和2个开具大处方医疗行为的村级机构进行了处罚,并将有关情况向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通报。下一步,我市卫生主管部门将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政策、《基本诊疗规范》,进一步落实好医药价格公示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广泛动员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卫生系统“医疗质量管理年”、“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擅自虚高药品价格、违规计费、不合理医药、不合理检查等行为;会同监察、物价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与检查力度,并积极争取资金开发计算机软件管理系统,改变目前的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中存在的大多数问题都将得到遏制。
(五)《关于要求对华得公路维修和界定管理》的第 84 建议。建议提出“华得公路2003年冬完工,建成后因未加强管理,导致公路不能畅通,制约了几千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群众反映强烈。为此,建议市人民政府急速对华得公路全面实施整改修复;界定该条公路管理权,整修好后可以明确交华平村、四洞村代管”。
华得公路是利用争国债资金在2003年底建成后拟交由市交通局管养,但后因景区经营权转让,将华得公路作为景区资产一并转让给百龙公司。百龙公司以华得公路对其经营景区无经济效益且分散其管理精力为由,一直未对华得公路进行管理,以致目前该条公路路况差,未发挥应有的效益。市人民政府对代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就代表的建议内容委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柯 珺同志召集市旅游局、市交通局、旅投公司、百龙公司进行了先期协商。在2007年9月11日由市长穆嵘坤主持召开了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市长办公会上,就华得公路的管养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认为,华得公路的建设资金是经过多方努力才争取到的,并且投资数额相当大,华得公路的建成本对华平村和四洞村老百姓将带来实惠。但由于对华得公路的管养关系未理顺,造成目前该条公路的效益没有得到发挥。为了不让国有资产流失和造福于老百姓,对华得公路进行维修迫在眉睫,必须进行维修。一是明确了华得公路的管护权及时与百龙公司协商,由百龙公司委托大同镇管理。二是由交通局立即组织对华得公路进行维修。在2007年10月1日前启动维修,维修经费从竹基地网络公路建设资金中先期解决。维修成本计入百龙公司所欠债务之列。三是此次维修之后,华得公路的管养经费列入通村公路管养计划。四是由袁晓春副市长牵头做好华得公路的维修和管养工作。此次会议召开后,对困绕多年的华得公路的管养问题得到了明确,我们相信,随着今后上级对公路养护投入力度加大和我市财力的好转,华得公路将得到有效的养护,其效益将得到充分发挥。
(六) “ 竹乡快车 ”提出“国税局十字路口原种子公司楼下邮亭有碍驾驶视线,易造成交通事故。并在6月上旬发生摩托与农用车相撞,造成一人死亡。建议对邮亭进行搬迁”。
市人民政府责成城管局牵头负责进行调查回复。城管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并安排一名副局长牵头具体负责处理此事。根据调查了解,6月上旬发生摩托车与农用车相撞一事,经交警部门证明,并无人员死亡。经交警、邮政等部门实地勘察,此处邮亭的设置不影响驾驶员行驶视线,车祸主要原因是车速过快,驾驶员处置不当造成的。此处邮亭是《贵州政报》的免费赠阅点,其服务区域覆盖整个康佳片区,有设置必要。市人民政府已委托城管局规划从康佳往国税局方向路段设置减速带,预防车速过快导致车祸发生。对于城市邮亭的设置地点,城管局已与邮政局正规划之中,待市人民政府研究后再统一进行调整。
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及存在问题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数量较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数量有大幅增加,主要体现在几方面:一是前瞻性、宏观性和全局性的建议明显增多。如关于积极研究应对周边税收政策、增加财政收入的建议;关于加快竹浆产业链发展的建议等。二是涉及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问题的建议明显增多。如关于治理居民小区野广告的建议;关于治理市中城郊结合部脏乱的建议;关于加大“四在农家”创建投资力度的建议等。三是更加注重反映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关于竹原料经营权的建议;关于电视信号平移工作的建议;以及涉及交通、教育、民政等热点、难点工作的建议。这些建议对市人民政府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非常有见地,促进了市人民政府工作的不断推进。市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思想重视,态度积极,工作扎实,办理工作呈现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领导重视,把办理工作作为重要的政务工作来抓。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是本届人大的第一次会议,新一届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寄予了厚望,做好今年的办理工作,对促进全市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对树立政府新形象,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市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都非常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市长穆嵘坤在市长办公会上明确要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常务副市长张集智亲自抓;分管副市长具体负责落实办理工作,各分管副市长对政府各部门办理的答复初稿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答复格式正确、内容准确、符合代表要求。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4月29日专门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会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主任会议对建议进行了梳理,提出交办意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牵头的分管市长。在交办工作会上,常务副市长张集智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认识到代表建议是代表受人民的重托,行使法律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是代表了人民的意愿,集中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办理建议是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先进性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实在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承办单位也高度重视,大多数部门都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今年的办理工作;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把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在办理过程中,市人民政府领导对一些操作比较复杂、难度比较大的问题进行了协商处理。如对困绕多年的华得公路的管护问题,市长穆嵘坤在9月11日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明确了处理意见,及时保护了国有资产和造福于民。常务副市长张集智对分管的建议,召集了财政、经贸、发改部门共同研究办理意见。副市长王真文对《关于要求解决永胜公路停工费用的建议》在2007年6月2日召集旅游局、建设局、大同镇、百龙公司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处理意见。各办理部门按照交办会的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深入基层,联系代表,反复调研,认真拟出初步答复意见。各承办单位在工作忙、人手紧的状况下,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办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加强沟通,着力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
今年,市人民政府要求在办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的渠道,进一步加大“开门办理”力度,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准确、全面地领会他们所提意见的内容和意图,以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事实证明,今年的办理工作中各部门通过答复之前电话征求意见、上门走访、现场办公等方式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不仅能准确、全面地领会代表们所提意见的内容和意图,有针对性地答复办理,而且能通过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缩短与代表间的距离,更加增强我们办理工作的透明度。今年依然有一些代表的建议、意见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落实,办理部门通过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向代表作了如实解释,取得代表的谅解与支持。
(三)注重质量,切实解决代表在建议中提出的实际问题。
办理工作重在落实。我们在办理工作中始终把立足点放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多解决实际问题上,力争使一切有益的、合理的、可行的建议付诸实施。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做到了把办理工作同转变机关作风相结合,同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相结合,同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各方面工作相结合,做到想代表所想,急代表所急,真正发挥建议应有的作用。
(四)强化督查,建立健全办理工作程序。
在今年办理工作中,市人民政府要求各部门按照“班子研究定路子——承办人员办理——与有关代表沟通——修改完善——主要负责同志把关签字后报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分管副市长审定”的程序做好今年的办理工作,在办理工作中,各单位针对代表反映的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弄清问题的实质,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在办理过程中,各单位都能及时将办理初稿送本单位领导审核,认真修改后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答复稿经分管副市长审核后尽快答复给代表。从目前办理情况来看,今年的办理过程比较规范,各部门办理人员业务素质有所提高,答复格式比较规范、办理态度比较诚恳、答复内容比较完整。市人民政府在办理工作中也加大了对办理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同各承办单位办理人员经常联系,解决办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同时通过《督查通报》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对有些办理工作进度较慢的部门进行催办、督办,有效地推进今年的办理进度,提高了办理质量。此外,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已逐步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建议办理情况,截止9月3日已公布109件,公布率达70.1%;同时,市人民政府随时关注建议办理的落实情况,各承办单位对规定的办复时间前的落实情况进行重新核实,通过掌握,落实情况又有了新的进展,并要各承办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建议办理的落实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人民政府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例如:未按期完成答复任务;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的协调还不够;个别承办单位和极少数承办人员对建议办理工作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落实率”和“满意率”还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答复时语气生硬,解释不够。这些存在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办理工作中克服和改正。
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下步打算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履行代表职责、依法行使权利、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方式。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认识,通过办理人大建议,及时把握群众的脉膊,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和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将办理工作作为政府和各部门的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充实承办人员力量,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各职能部门,对代表性强、涉及面广、事关赤水发展全局、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的重点建议由市长进行督办并且重点跟踪落实,纳入常规管理。对正在落实中的切实抓好督办,力争尽早完成,必要时通过市长现场办公等措施进行协商。对人大代表平时提出的建议,也要做到随提随办,随时落实。同时,及时征求代表们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采取现场调研、走访代表、检查督促等多种方式,对办理结果进行跟踪落实。
(三)总结经验,加强协作。认真及时做好建议办理的工作总结,跟踪检查整体的落实情况,对办理中好的方法和经验加以推广。同时,我们要求各单位从建议中了解面上情况,从人大代表提出的个别现象中举一反三,发现日常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及时发现并改进政府工作的不足,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建议提出之前。要在建议办理过程中,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继续探索有利于提高办理工作质量的科学机制,进一步完善主办、协办制度,对于综合性强的、涉及部门多的建议,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市人民政府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指导,得到了人大代表的支持,在此,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再次对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表示感谢。同时也恳请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继续关心、支持、指导我们的办理工作,使我们的办理工作做得更好!
内容时间:2007-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