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住建议复〔2012〕09号 签发人:艾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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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赤水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1号建议的答复
刘海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心集镇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的城镇建设体系已确定为市中、文华、金华三个办事处及大同镇、天台镇和复兴镇的行政辖区范围建设为中心,以官渡、长沙、旺隆、长期等中心集镇为重点的城镇开发建设新格局,以小集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为落脚点,突出建设中心集镇,充分发挥中心集镇的区域带动作用,从规划总体思想和发展目标上注重了中心集镇的开发和建设。
二、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中心集镇已经进行了总体规划编制,并且正在按规划付诸实施,中心集镇总体规划的编制为建设好、管理好中心集镇提供了可操作的蓝图和法律依据。
三、为更好的管理好村镇规划,服务好村镇各项建设活动,各乡镇成立了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确定了专门机构、专门管理人员从事村庄、集镇规划工作,并严格按规划安排各项建设活动,避免了 “大地块小利用”的资源浪费现象。
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市2010年成立了赤水市整治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国土局、三办等相关部门参加,联合执法,加大对违章建设的查处力度,对严重违反规划、浪费土地资源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依法处理,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保证日常管理有队伍、有力度。
五、各中心集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审批,鼓励成片综合开发改造,坚持规划一块、控制一块的原则,提高城镇品位和档次,加强中心集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市场运作,改革产权,政策优惠,引资开发,切实使中心集镇的发展形成“投资多元化,用地集约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的良性发展、科学发展的新格局,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今后,市住建局将积极引导中心集镇及时开展乡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并结合各中心集镇实际,将集镇供排水、综合农贸市场建设等城镇基础设施和符合国发2号文件、乌蒙山片区扶贫规划、贵州省生态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的项目列入项目申报,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建设。大力抓好中心集镇的大道建设及老街改造等项目的建设,不断完善乡镇集镇功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同时加强对各乡镇的集镇管理指导,规范集镇管理,进一步提升集镇文明现象。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联系人:张建生,联系电话:2984285)
主题词:文秘工作 建议△ 答复函
抄 送:市人大选任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赤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6月20日印发
内容时间:2012-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