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分区
按照整体保护、集聚发展的原则,秦巴山片区划分为重点发展区、农业生产区和生态保护区。
重点发展区。主要包括地市级城市、县城等重点城镇以及重点项目区。要充分利用城镇空间和产业基础条件,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促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壮大区域经济增长极,提高综合承载能力。
农业生产区。主要包括汉中盆地、安康盆地、商丹盆地、徽成盆地和汉江谷地等河谷平坝及低山丘陵地区。以种养殖业和村庄聚居区为主,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
生态保护区。主要包括森林、高山草场、湿地及各级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以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为主,除适当发展生态旅游、种养殖业和必要的科学试验外,限制其他生产建设活动。结合生态建设、防灾减灾和扶贫开发,推进人口易地安置。
空间结构
依托铁路、高速公路等综合运输通道,加快中心城市、重点城市和产业集聚区建设,提升辐射带动功能,增强片区与关中-天水经济区、成渝经济区、武汉城市圈和中原经济区等国家重点经济区和南阳、襄阳、万州、达州等周边城市的经济联系,构建“ 一带三中心五走廊” 经济发展格局,形成发展要素集聚、产业特色突出、区域联系紧密、城镇体系完善的主体空间结构。
城镇布局
中心城市。重点建设十堰、汉中、巴中三大中心城市,拓展城市空间,优化城市形态,完善提升城市功能,促进人口与产业集聚,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重点城市和城镇。加快建设广元、安康、商洛、陇南等重点城市,拓展发展空间,完善服务功能。按照集约开发、集中建设的原则,重点规划和建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强的县城和中心镇。引导生态脆弱、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地区的人口向城镇集聚。
内容时间:201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