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指出,合作社信用合作需要不断累积多种类型的合法性,从中获取政治资源、社会资源、政资源和法律资源,将不同的资源融入组织生长系统中作为构成要素,并对各要素进行系统的整合利用,使各要素在相互作用中发挥部分所不具有的整体价值和实践功能,促进信用合作持续生长。因此,本文认为,合作社信用合作生长的关键是适应内外部环境带来的压力和挑战,不断争取社会合法性、政治合法性、行政合法性和法律合法性,并对获得的丰富资源进行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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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导,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乡村治理研究中心首席专家,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陕西省乡村治理与社会建设协同创新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任中国社会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社会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专家、首届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农业转型、贫困治理、新型农民合作社与中国乡村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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