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余年来,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历了恢复期(1978~1992年)、探索期(1993~2002年)、发展期(2003~2011年)和规范完善期(2012年至今)四个阶段。特别是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对传统救济制度进行改革的基础上,我国逐步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为代表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在救助理念、制度功能、救助项目、体系布局及运行管理上实现了重大转变。现阶段,我国社会救助运行呈现新的特点,也面临不少挑战。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不断推进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筑牢社会救助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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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治强: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二室主任、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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