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意义是否可以成为一种历史社会学的解释?它们在历史社会学中具有什么样的角色和位置?尽管社会学家们对“文化”的含义有不同的理解,但总体而言文化都与意义和意义实践相关;文化与意义因此也就密不可分。在对文化和历史社会学两个案例的分析基础上,本文区分了“文化作为变量”和“文化作为构成”这两种历史社会学运用文化解释的方式;两种方式各有其合法性,但“文化作为构成”常被忽略因而更需推进。此外,文化的历史社会学在认识论上至少也存在着“在案例中概括”和“在案例上概括”这两种理论化方式;历史社会学需要什么样的概括和理论化方式至今仍是个开放和有争议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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