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绿色金融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其制度体系及标准建设也越发重要。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绿色金融标准及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发现我国与国外在发展模式上存在明显差异:一是西方国家起步快,发展成熟,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绿色金融法律体系,而国内法律体系尚未涵盖绿色金融理念;二是国际绿色标准主要是市场需求催生而由非政府组织发起的,我国是由国家政府机构自上而下发起设立的;三是国际上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绿色金融标准,我国绿色金融标准在项目认定、评估和认证等方面不统一。我国可以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尽快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规范我国绿色金融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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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宏观经济、金融、可持续发展。
盛慧芳:中原银行战略发展部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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