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黔南州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生态之州·幸福黔南”的战略目标,重点抓好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绿色屏障建设、绿色发展、生态脱贫、生态旅游等方面的工作,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加快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依然有矛盾、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等问题。对此,本报告提出要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抓好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以及实施生态文化工程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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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可:男,1975年生,汉族,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大数据政策法律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研究方向:大数据法、民族法、金融法、地方法治。兼任贵州省法治研究与评估中心研究员,贵州省法学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贵州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合著《法治中国视野下的政法工作研究》《贵州法制史》《法治贵州建设研究》等,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建设社会主义民族法治体系、维护民族大团结研究”子课题“边疆地区、民族地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以及省部级课题、省领导圈示课题多项,撰写的研究报告获得省领导肯定性批示多次,发表《大数据众筹法律问题研究》《大数据交易环节的法律问题探讨》等多篇论文。
刘江河:黔南州发展改革局环资科工作人员。
吴思娴:中共黔南州委政策研究室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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