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成立后,孙中山倡导发展垦务事业,垦殖场和试验场先后在江西省内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发《江西省农林场(园)整顿办法》,提出接管民国时期办的农林场(园)的整顿措施。1954~1956年,江西省人民政府、省人委先后组织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对鄱阳湖的湖田洲地进行了初步勘察,其间刘家站垦殖场正式成立。农垦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承担国家重要使命而建立的经济实体,以工业生产方式从事农业生产,是我国较早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探索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家划拨土地用于农垦发展,农垦企业享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当时我国农业生产力较为落后,农垦的出现,集中了相对先进的生产资料,在土地国家所有的前提下,按照计划进行农业生产,极大促进了当时的农业发展。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以及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计划管理下的土地制度无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的发展规律,家庭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应运而生,在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逐步派生出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职工逐步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利,并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进入21世纪后,全球化浪潮深刻影响着农垦土地的发展命运,土地的资本化和资产化,成为再次掀起农垦发展大潮的关键推力,并引发了农垦土地权能的再次改革。在土地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其使用权在派生出承包经营权后,再次派生出转让、抵押、流转、入股等多种权能,与此同时,还带动了农垦地区住宅用地权能的变革。可以预见,其必将推动农垦土地取得更大的发展。刘家站垦殖场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积极推行国家的土地政策,紧跟各个时期的改革步伐,取得了辉煌的历史功绩,放眼全国,农垦土地的历次改革,不断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大发展,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支援国家建设、维护边疆稳定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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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博阳:
邓大才: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任路:
田文慧: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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