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乡村“治理有效”,是国家有效治理的基石,也是我国社会建设的基石。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时代,解决乡村治理新课题,需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实现乡村善治。江西省余江区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为契机,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出了一条“自治更加有序,德治更加有效,法治更加有力”的基层社会治理新途径,总结其经验做法,对全省乃至全国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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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组:课题组组长:梁勇,江西省社会科学院院长,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副组长:龚建文,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农村经济;成员:张宜红,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应用对策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农村经济;盛方富,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应用对策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农村经济;陈德明,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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