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指出,“‘三权分置’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展示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持久活力”。其中,赋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完备的土地经营权能,因地制宜探索多种有效的经营方式,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关键。长期以来,天长市土地流转经营面临着“扶持政策效度低、生产经营效益差、机制保障效能弱”等瓶颈,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步履维艰,加快放活土地经营破题受阻。
鉴于此,天长市牢牢把握中央政府提出的“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规模经营水平”的改革契机,以更精准的政策扶持下好改革“先手棋”,形成土地流转经营的有力支撑,以更集约的要素耦合打造改革“台柱子”,形成土地流转经营的核心力量,以更切实的保障机制培植改革“常青树”,形成土地流转经营的持久动力。充分利用“三权分置”改革带来的制度红利,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基层发展和乡村振兴的生力军,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新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