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的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不仅关系到民族自治地方的稳定、发展和繁荣,也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安定繁荣。但民族自治地方出于其民族成分多元、文化多样、传统各异、社会发展程度不一以及周边环境复杂等原因,治理难度加大。这就需要一种能动员一切社会力量的机制,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以其“协商”和“民主”的先天优势,在民主价值、政权合法性、公共政策、公共治理以及公民素质培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文章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引入民族自治地方的公共政策形成和执行的分析中,探讨了其在民族地区的权力机关、社会组织、公司、公民和公民基层组织之中的应用,认为协商民主机制有利于形成共识性的公共政策。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民族地方社会治理的模式,即在民族地区特殊的社会环境下,实现政府、社会组织、公司和公民4个主体在水平、垂直和互相交错3个维度上,及宏观和微观2个层面上的合作,从而实现各民族共同参与的、各社会主体协同合作的民族地区社会的“共建、共治和共享”的治理格局。
<<
青觉:现任教育部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民族类教材评审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议专家;中央民族大学学术、学位、职称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民族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目前学术兼职有:中国民族理论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世界民族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族学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科学社会主义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学位委员会第二届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长期致力于民族政治学、民族理论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独著、合著、参著了20余部著作,发表论文120余篇,其中《现阶段中国民族政策及其实践环境研究》(主编)获2012年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民族问题研究著作类),《中国共产党民族纲领政策通论》(参著)获北京市社会科学一等奖,《苏联民族政策的多维审视》(合著)获国家民委人文社科成果二等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形成与发展》(专著)获国家民委人文社科成果三等奖。
闫力:男,山东聊城人,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教师,2013级民族政治学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民族政治学、民族社会学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