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高涨的上访潮,信访工作制度不断强化信访人的权利和基层政府的职责。从调研来看,这并没有给基层政府提供合法有效的治理技术,基层政府陷入非法运作的边缘。当前的困局在于,信访渠道出现了淤塞,面对成千上万的信访者,政府未能通过有效的制度装置区分上访问题的性质。分类治理可能是疏通信访渠道的有效思路。根据上访诉求的合法性程度,目前的上访可以分为有理上访、无理上访、协商型上访三大类及若干具体小类。若能建立正确的分类原则,建立合理的配套措施,信访渠道就可以疏通,成为转型期社会利益的表达渠道和协商空间,发挥出其应有的功能。信访制度因此可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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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柏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在《法学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等CSSCI刊物上发表论文80余篇,出版有《乡村江湖》等著作5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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